每年损失40亿,患者逃费岂能成为医生之痛

6月21日,微博用户(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爆料,中南大学湘雅第三医院外科韩利华教授在朋友圈发文:年初半夜抢救一被砍伤的患者,患者治愈后离开医院随后消失,所欠近8500元抢救费用全部从韩教授工资里扣除。

每年损失40亿,患者逃费岂能成为医生之痛

不少医生朋友在微博评论里声援韩利华教授的同时,也晒出了自己曾遭遇的患者逃费事件,“防火、防盗,防病人逃跑”不再只是一句玩笑话。

患者欠费逃费一直是医院的隐痛,面对巨额的欠逃费,难道每次都让承担治病救人之职的医生们流血流汗之后,再流泪?

到底欠了多少?

早在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就印发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县域内实施农村贫困住院费用“先诊后付”,即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然而不少医院反应,本来是造福患者的好政策,却让医疗欠费逃费现象加剧。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是洛阳市区首家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政策的医院,开展近五年来病人欠费数十万,欠费人数每年都在增加。

每年损失40亿,患者逃费岂能成为医生之痛

一项关于全国27个省份630家不同规模的医院2011年“三无”病人欠费情况的调查显示,每家医院接待“三无”病人超过85人次。医院规模越大,“三无”病人欠费越多。1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平均为5.32万元,800张以上床位医院平均为64.33万元。据此测算,仅2011年一年,全国医院“三无”病人欠费就在30亿—40亿元之间。

到底谁在欠费?

欠费逃费的患者一般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无支付能力的患者,也就是医院常说的“三无人员”。这类患者一般是“120”、“110”或热心人士送来的急诊病人,要么是没医保、没收入,要么是没有支付能力。

第二类是故意不缴费的患者,比如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对医护人员、就医环境等不满,拒绝交费;或者就是故意耍赖,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

第三类就是从一开始就打定恶意逃费主意的患者,入院登记时就钻空子(有的医院无须出示身份证),报假姓名、假地址等。经医治,病情有所缓解或好转后,乘医院不备就不辞而别。

谁在当背锅侠?

在国家已不再对医院进行补贴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患者恶意逃费欠费已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发展。一方面,医院在救治的时候为了生存,不得不考虑医疗成本的回收问题;另一方面,病人在付医疗费的时候也在想我的钱会不会白给,这不仅在医患之间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猜疑,更为医患纠纷埋下了伏笔。

我国的公立医院虽然属于公益事业,但并不是慈善机构,不该也无力扛起如此高额的欠逃费,那这笔巨额的债务,到底该谁来扛?

每年损失40亿,患者逃费岂能成为医生之痛

除了采用押金制、欠费信息提醒等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医院最常见的办法,还是让相关医护人员“背锅”。

某公立医院发言人表示,“遇到患者逃费欠费的,我们都是先联系病人和其所在地,一部分病人事后会还上欠款,但有一部分病人置之不理甚至联系不上,没有办法的话,除了医院承担大部分损失,主治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也会承担部分损失。”

虽然这位发言人强调,让医生和护士也承担一部分损失,其本意是希望医生护士能及时关注到病人恶意欠费的情况,减少这种情况发生。

但医信邦想追问一句,患者逃费欠费,医生应该承担相应损失吗?有律师表示,医院可以按照医院的规定对医生作出处罚,但如果医院作出的处罚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会因为违法而不发生效力。

政府的身影在哪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将由专门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每年损失40亿,患者逃费岂能成为医生之痛

各个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例如,河南省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患者的医疗救治问题;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医疗救助办法》和《南京市临时救助办法》,南京市域范围内所有遭遇“急难”的群众将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但实际上,很多欠费逃费的本地和外地病人出院后,往往选择一走了之,由于相关政策不够细化,政策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这些政策所起的作用有限。

未来的出路在哪里?

医信邦认为,让医生和医疗机构来承担恶意逃费欠费的损失,实质是恶意消耗本不宽裕的医疗资源,如果因此把医院拖垮了,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广大老百姓。

那么,解决的出路在哪里?

有业内人士认为,可以建立“黑名单”机制。目前,海南、浙江等省市医院已建立了“黑名单”机制,如海南海口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并经医疗机构催促拒不缴费的患者记录在案,这类患者不仅无法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医疗服务,也不再享受重大疾病救助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还将面临卫生主管部门提起的诉讼。

另外,还可以把公民就医和个人信用挂钩,对恶意欠费逃费的病人可以限制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银行贷款和公务员报考,让违背社会契约精神的恶意失信者自食其果。

借鉴:加拿大的解决办法

与中国相比,加拿大没有太多病人逃费的现象,除了加拿大有完善的公众医疗保险,以及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各种援助服务之外,加拿大还有专门的第三方催收公司,专门催收此类医疗欠款。

对于有能力又故意逃费欠费的患者,催收公司会代表医院与他们谈判,如果患者觉得收费不合理,费用可以“打折”。因为在医院看来,与其浪费更多资源在扯皮上,不如打折算了,起码也能保本。

另外,病人也可以分期付款的。如果病人打定主意不给钱,医院就可以把病人告上法庭,甚至申请病人破产,强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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