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紀委監委本級留置第一案順利移送檢察機關

2018年7月10日,淮南市紀委監委採取留置措施的淮南市河道管理局、市淮河河道(採砂)管理局副局長汪琳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在市紀委監委案件檢查室、案管室、案件審理室及淮南市人民檢察院的共同見證下,圓滿完成各項交接手續,實現了人員安全移送。這是淮南市紀委監委本級實踐“紀法銜接”第一案。

2018年6月12日,淮南市公安局將偵辦案件過程中發現的汪琳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移交我委。我委領導高度重視,當天緊急召開市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對汪琳立案調查,並經省監察委批准,對汪琳採取留置措施,指定本委第四紀檢監察室辦理此案。當天案件調查人員、陪護人員及醫療人員全部到位,制定了包括安全制度在內的各項工作制度,併成立了臨時黨支部。

從程序到事實全程把關。案件審理室提前介入對汪琳違紀違法案證據及調查過程進行了全面審理,與被調查人見面,與辦案人員深入討論案情,反覆論證案件定性及法律適用,對證據的收集、固定提出了明確意見;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給予汪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紀法機關無縫對接。市檢察院及時派員對案卷進行審閱,與辦案人員就證據及法律適用交換意見,對涉案款物列表清點並隨案移送,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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