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家企业列入税收黑名单,你知道被列入黑名单有什么惩罚吗?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10970户,组织企业自查630户,实现入库税额25.94亿元;检查核查出口企业418户,累计挽损10.75亿元;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8558户,认定虚开税额74.7亿元。还有307家企业列入税收黑名单!

你知道被列入黑名单有什么惩罚吗?

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

1.被税务机关列为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受到更为严格税务管理限制。

2.被公安部门阻止出境。

3.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4.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

5.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6.被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8.被质监部门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

9.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被海关部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1.被证券管理监督部门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2.被保险监管部门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被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4.被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5.被商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16.被发展改革部门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17.被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

18.被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在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想想着18项惩罚,根据人生都没希望了!

307家企业列入税收黑名单,你知道被列入黑名单有什么惩罚吗?

失信企业黑名单

现在多部门协作 保持虚开骗税严打态势

近年来,深圳市税务局积极加强同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对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维护深圳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四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做好四部门的工作配合,还努力将合作范围拓展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集结多方力量,共同构筑防范和打击虚开与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综合防控体系。”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万伟平在介绍深圳市税务局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时表示。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税务局同深圳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在税务稽查、公安侦查等方面的优势,联合查办了“海啸2号”等5起重大涉税案件,合计案值超过100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海啸2号”专案是深圳地区历年来打击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和数量最大的一次行动。与此同时,税警双方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延伸到各区,在福田、龙华等6个办税大厅设立“税务警务室”,专门打击和整治辖区内沿街叫卖、兜售发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深圳市的发票管理环境。

深圳市税务局还同深圳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进出口货物监管和防范打击进出口涉税违法行为;与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度合作,建立了快速查询反馈机制,共完成查询涉案账户4164个,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账户信息的查询效率;与市场监督局、通信局达成合作共识,对空壳企业用于兜售发票的短信息和手机号码予以拦截和关停,减少对市民的短信息骚扰,共治理发票违法短信近180万条,关停手机号码509个,治理短信群发器49台。

公布“黑名单” 联合惩戒力度不断加强

违法信息公布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会将黑名单案件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主要通过省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链接各省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的公布内容。

以下是从广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截取的一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

307家企业列入税收黑名单,你知道被列入黑名单有什么惩罚吗?

自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以来,深圳市税务局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和虚开发票等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法制化、诚信化的市场环境。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税务局共将307户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其中,45户企业因涉及税款达到3000万元以上被提交到国家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布。”万伟平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深圳市税务局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按照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税务局将其中305户企业推送至发改委、财政委等深圳32个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其中向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提交了135名欠税企业法人信息,并成功阻止多人出境。为了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税务总局建立了纳税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鼓励企业积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上半年就有2户企业通过及时补缴税款4800万元而免于被实施联合惩戒。”

提升“信用值” 实现守信企业“一路畅通”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深圳市税务局持续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落实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和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并探索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格局,用信用监管这把“金钥匙”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稳步增长。

近年来,深圳市税务局每年都会在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在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评价信息的自我查询,树立A级纳税人成为诚信纳税榜样,增强A级纳税人的荣誉感,提高纳税信用管理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引导纳税遵从。

“4月19日,深圳市税务局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2017年度59693户A级纳税人名单。”深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税务部门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税务局为过去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516户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办税服务,以实际措施惠及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实现诚信纳税者“一路绿灯”;将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申报纳税等信息与银行部门共享,通过“银税互动”为申请企业提供授信3079户,授信额度15.84亿元,累计放款金额23.24亿,有效支持了深圳中小微企业和守信纳税人的融资需求,促进了产业经济发展壮大。

在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方面,深圳市税务局按照纳税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对2017年度信用评价中64071户纳税人的D级评价保留2年,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将纳税信用管理同风险管理相融合,在风险应对过程中深化将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那上了“黑名单”后,还有补救措施吗?

已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纳税人,应及时缴清久税,修复企业信用

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增加了信用修复规定。

对符合本文第一项(一)、(二)情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只将案件信息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如果案件信息已经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及时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决定,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将纳税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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