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沒有告訴你:中國人看不起病的真正原因

《我不是藥神》沒有告訴你:中國人看不起病的真正原因

《我不是藥神》是難得的國產優質電影,也獲得了豆瓣9.0的高分。

《我不是藥神》沒有告訴你:中國人看不起病的真正原因

但讓我覺得遺憾的是,電影把高藥價的鍋全部甩給了醫藥公司(或者說是為了過審不得不做出的妥協)。

這裡不對新藥研發的成本和收益進行討論,僅以影片中治療慢粒白血病的格列衛(電影中為了避免侵權改叫“格列寧”)為例,根據《人民網》2015年的一項調查:

  • 格列衛在中國香港的售價是18000元,日本是16000元,美國的摺合成人民幣大約是13600元,而在韓國只需9700元,為什麼中國大陸要賣到2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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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藥,中國不僅價格最高,而且藥價還達到了韓國的2倍多,這顯然不是醫藥公司貪婪無恥、唯利是圖可以解釋的。

這背後一定有更深次的原因。

這篇文章就是要試著把表象一層一層剝開,看看最裡面有什麼東西(但因為一些原因,也只能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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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先來看一則舊聞。

2016年12月24日,央視“新聞30分”欄目播放了一期節目《高回扣下的高藥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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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的調查記者用了8個月的時間,實地走訪了上海、湖南的6家醫院後製作了這期節目,節目曝光了醫院工作人員收受回扣的證據。

根據央視的調查,醫藥代表會在每個月去各個科室統計實際用藥數量(業內稱為“統方”),然後給醫生核算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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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藥回扣各不相同。

以一種治療過敏性鼻炎的藥品為例,藥物的標價是129元,給醫生的回扣是45元。

也就是說,藥品的回扣佔到了藥品價格的35%左右。

藥品回扣不僅影響了藥價,還會影響醫生給病人開的處方。

比如治療同一種疾病,醫院藥品採購目錄裡有兩種藥,其中一種零售價20多塊的回扣是5元,另一種價格30多的回扣是4元。

由於前者的回扣比例(25%對比13%)、回扣金額都高於後者,所以醫生在開藥時往往會選擇前一種藥。

據節目透露,藥品的中標價越高,回扣的空間往往就越大,就越能激勵醫生多開處方,藥品的銷量也就越高。並且,藥品的回扣一般至少要在中標價的20%以上,才能保證有一定的銷量。

緊接著節目披露了一些藥物供貨價和中標價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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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數據中可以看出,有些供貨價只要5塊錢的藥,中標價居然高達50.3塊。

藥價虛高,證據確鑿。

於是節目中有了下面一段話:

醫藥代表和醫生之間的藥品回扣現象令人觸目驚心,部分藥品的中標價與市場價相比高得離譜。藥價虛高,不但加重了患者的藥費負擔,也讓政府的醫保資金不堪重負。其實近年來國家已採取多種措施降低藥價,專家認為,藥品回扣這一頑疾,問題表現在流通領域的“藥”,其根源卻在“醫”。

說說我對這篇報道的看法。

央視的報道在事實上肯定沒有問題,醫生拿回扣都是有實錘的,但它卻是一篇有選擇性的報道。

以節目中出廠價5塊錢中標價50塊的藥為例進行估算。

醫生拿30%回扣,醫藥代表拿10%回扣,兩項加起來是20塊,扣除供貨價5塊,那麼剩下的25塊到哪裡去了(當然,招標價不一定是最終的零售價,所以這裡只是估算)?

這裡面是不是還有別的利益鏈?

而且藥品的招標價格是政府定的,而不是醫院定的。

為什麼政府在招標時會通過10倍的溢價?

所以藥價虛高的根源,絕不僅僅在於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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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把《高回扣下的高藥價》這期節目發給了一位醫生朋友,他給我的回饋是,以藥養醫本來就是國家定下來的政策,以緩解國家資金投入的不足。

我去查了下相關資料,以藥養醫起源於1950年代的中國醫療體制,制度出臺的背景是政府財力不足,所以通過藥品的高利潤拉動醫院的經濟效益,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轉。

1985年,官方更是推出了以“建設靠國家,吃飯靠自己”為主要精神的第一次醫改,刺激醫院創收,彌補收入不足,但這也導致了公立醫院公益性的退化。

2005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佈醫改研究報告。報告稱,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這份報告讓2005年成為新一輪醫療體制改革的起點。

2012年1月,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醫改要取消以藥補醫。

然而“十二五”過去了,這一目標又延續到了“十三五”。

著名醫改專家、北京大學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教授表示:

醫改本來是要把這個(以藥養醫)改過來,但是現在還在試點。

包括現在全國取消以藥養醫的制度,其實它還不代表一個制度,它只是一個結構的調整,醫院都還開著車在老路上走。

數據也印證了這一點。

據國家衛計委發佈的《2015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

  • 全國醫療總費用中,門診藥費佔48.3%,住院藥費佔36.9%,而英美等發達國家藥費佔比僅為10%左右。

破除以藥養醫的現狀,任重而道遠。

因為藥品的招標、採購、銷售、開藥……這裡面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利益團體。

而利益團體一旦形成,要推倒是極其艱難的。

比如在2015年,湖南先行開展醫藥價格改革試點,取消公立醫院15%的藥品加成,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50年代推動以藥養醫政策的時候,國家明確公立醫院可以將藥品加價15%向病人提供)。

結果就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湖南省商務廳給湖南省醫改辦發函,稱湖南幾家大醫院以“醫院藥品運營成本和藥事管理費用無處體現” 為由,從2016年6月開始,連續三個月停止支付藥品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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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調查時發現,醫院之所以賴賬,是因為向醫藥公司開出了10%的扣點要求,結果兩邊沒談攏,就鬧了這一出。

2017年7月1日,全國開始推行藥物零加成政策,但這一政策並不包括自費藥(比如絕大多數的進口藥)。

所以在這一政策實施後,進口藥在市場中的佔比出現了逆勢增長的趨勢。

這就是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而且這還只是15%的藥品加成,根據《看醫界》的一篇報道,“有的藥品利益輸送甚至高達60%-70%,簡單地取消15%的醫院加成,並沒有真正撼動整個利益鏈條。”

而且在這條利益鏈上,往往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

比如有一種叫“他巴唑”的甲亢患者常用藥,市面售價1.8元-2元/瓶,每瓶100片,可以吃2個多月,這對患者無疑是一種福音。

但因為價格太低,藥廠沒利潤、藥店和醫院也沒利潤,2013年企業就停產了,於是病人只能去買價格要貴30多倍的進口藥“賽治”。

這無法不讓人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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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典型的案子是葛蘭素史克的抗病毒藥物替諾福韋。

這種藥的原價是1495元,經過政府談判後降價到497進入了醫保,這本來也是造福患者的一件大好事。

但事實是,自從替諾福韋進了醫保之後,一度遭遇了被清退的局面。

因為替諾福韋在進醫保之前,還能享受進口藥的“特殊待遇”,而一旦進了醫保就被視為國產藥,但醫藥公司既不給進院費,也不給臨床推廣費(葛蘭素史克2013年曝出在中國行賄的醜聞,2014年宣判後收到了30億的天價罰單),所以就不再被醫院待見。這一現象當時在西南的一些省份尤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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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以上列舉的一些案例大多是針對醫院的。

但是別忘了,醫院只是這個利益鏈的最末端,藥品的定價和招標環節並不在醫院。

只不過醫院是這個利益鏈條裡最弱勢、最容易被推到前臺曝光的群體。

再來回顧下那個供貨價5塊錢中標價50塊的案例。

醫生和醫藥代表拿20塊,供貨價5塊,剩下的25塊到哪裡去了?

我想這才是醫改遲遲無法推進的真實原因。

有一張圖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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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2017年A股醫藥類上市公司財務指標分佈圖,橫軸是銷售費用的營收佔比,縱軸是研發開支的營收佔比。

橫軸上密密麻麻,縱軸上寥寥無幾,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A股上市的醫藥公司,絕大多數的成本都砸到了營銷上,而不是研發上。

再上一張《人民網》網站早期的報道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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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也只能到此為止,大家自行領會。

但好在這一切正在往好的放向改變。

比如十九大報告已明確提出,要全面取消以藥養醫,這次應該是動真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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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國家正在推行“兩票制”。

所謂的兩票制,是指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再開一次發票,目的是壓縮中間環節,以降低藥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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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越來越多的腫瘤藥進了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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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對仿製藥實行“一致性評價”,可以大大提升仿製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這樣用可以有平價的替代藥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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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的結尾,法官問徐崢:“被告,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徐崢說:“今後會越來越好吧。希望這一天早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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