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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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清代平头百姓多穿自制平口布底鞋,鞋面为青布,鞋底为白布或染色布叠成,用专用的鞋钻、鞋针、麻线,紧密缝实,俗称“打鞋底”,家庭妇女几乎人人能干此活。小孩的鞋面有绣虎头花形的,老年人有穿鞋面两条筋的青布“双桥鞋”的。穷困人家有穿稻草编成称“蒲鞋”的(又名凉窝子),草鞋中还有麻草鞋、布草鞋等。光绪末年,湖北、上海鞋匠来长沙设店加工欧式皮鞋,但穿着者极少。个别高级军官穿马靴,靴后跟嵌着铜质锤形马刺,锃光闪亮,骑马时,马剌撞击马腹,驱使坐骑快跑。

旧时女性要缠足,在女子幼年发育时期,以长丈余或数丈的布条,将双足缠成尖辣椒形,久之,双足除大趾保留,其他皆断裂折入足底,不能复原,俗称“三寸金莲”,以赞扬妇女美态。如妇女小脚超过三寸,被视为丑陋。长沙县俗话云:“新娘子脚大,孔夫子愧颜。”人们以女性足小为美,大足无以见人。男人相亲,首先是看足,有的婚后还有玩足、闻足的怪癖,这令今人不可思议。妇女所穿的小脚鞋俗称弓鞋,实际上是妇女脚背局促成弓状畸形的专用鞋。弓鞋用彩缎绣花,小巧玲珑,长不及三寸。辛亥革命时提倡“天足运动”,大力推动放足,解放妇女,经几十年移风易俗,至今缠足恶俗早已成历史。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长沙维新派人士倡导不缠足运动,城东南阳街李复泰鞋店生产不缠足的云头方式女鞋,饮誉一时。民初妇女放足后称“半大脚”,畸形怪状,左右脚长短不一致,长沙鞋店定制女鞋业务兴起,质地仍以毛料、绸缎、绣花为主,索价高昂。

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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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起,牛皮鞋、橡胶鞋开始流行。年青妇女开始穿高跟鞋,“高跟”全用牛皮粘叠,靠国外进口,每双鞋售价银元数十元。初穿高跟鞋招摇过市者行走不稳,须扶持男士款款而行,步履婀娜,时称“摩登女郎”。城市居民,夏天也有穿木拖鞋的,走在麻石街上,一片响声。

50—70年代,布鞋逐渐被淘汰,橡胶鞋极为普遍,如足球鞋、网球鞋、力士鞋等,特别是解放军用鞋适用于晴雨天气,为干部、学生、工人所喜爱,时称“解放鞋”。同时,塑料鞋开始流行,如塑底布鞋、塑料凉鞋、塑料拖鞋等,因造价低廉,城乡不分男女老少都穿。

长沙人的鞋履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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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鞋必及袜。明清时代,男子无论贵贱,多穿白布袜,官员穿“大白袜”,庶民穿“清水布袜”。民国时期,老年人仍穿布袜。20年代,沪汉仿制的进口织袜机进入长沙,一人手摇,灵活简便,时称纱袜。纱袜底不耐磨,多连缀自制的布袜底。40 年代起,国外进口的女式肉色丝袜,长及大腿弯,时称“跳舞袜”。贵妇在寒冬时外穿羊毛旗袍,内穿跳舞袜使大腿裸露,不惧寒风侵袭。人们谑称“爱得俏,冻得叫”;“只要风度,不要温度”。20世纪后期,袜子品种逐年增多,从传统的棉纱袜、尼龙袜嬗递到卡丝袜、棉尼袜、拉架袜、绒仔袜、闪光袜、真丝袜等,其功能从保暖型转变为健美型。个别年青妇女穿“裤袜”,即裤子和袜子联在一起超薄透明,再配以超短裙或半透明衣裙,更具女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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