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爲蠅頭小利而使他人父子不和乃至骨肉相殘,否則是不祥之兆!

父子之間的關係,比自己的手足還重要。兄弟吵架,已經是不祥之兆;父子有隙,更喪天良。假使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父子成仇,骨肉相殘,於心何忍?天理何在?

不要為蠅頭小利而使他人父子不和乃至骨肉相殘,否則是不祥之兆!

自古以來,聖賢立身之道,都是尊敬自己的長輩,然後推廣到尊敬別人的長輩;愛護自己的後代,再推廣到愛護別人的後代;一定要使家家歡樂,喜氣盈庭,然後孝親的心才得安慰,然後教子的心才得安慰;否則,彼此成仇,就是不孝不慈啊!

不要為蠅頭小利而使他人父子不和乃至骨肉相殘,否則是不祥之兆!

不和睦的緣故,有多方面的原因。不是出言不遜,就是與錢財有關;不是因為前後父母有偏憎偏愛的私心,就是因為對待兄弟之間有厚薄之分。歸結到一點,就是為了個人私利。這個“小”字,說起來卻是一件大事。

即使全部家舍田園,與父子關係不和睦比起來,也是很小的;如果沒有看重這個意思,恐怕就違背帝君的原意了。

不要為蠅頭小利而使他人父子不和乃至骨肉相殘,否則是不祥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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