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林業廳關於下達2018年國土綠化建設項目地方債資金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區)林業(園林)局:

按照自治區地方債管理相關要求和《自治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下達2018年造林綠化任務的通知》(寧綠辦發〔2018〕1號)及自治區發改委對造林綠化工程總體規劃的批覆(詳見附表),為加快綠化工程項目實施,經廳務會議研究,現將我區2018年國土綠化建設項目地方債資金計劃予以下達,並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達2018年造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地方債資金計劃10000萬元,主要完成喬木林造林22.88萬畝,未成林補植補造2.5萬畝。其中:引黃灌區平原綠洲生態區綠網提升工程2480萬元,六盤山重點生態功能區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區域造林綠化工程5570萬元,南華山外圍區域水源涵養林建設提升工程950萬元,同心縣紅寺堡區生態經濟林(文冠果)種植工程1000萬元。

二、各市、縣(區)林業部門要按照自治區地方債資金管理要求,加強地方債資金管理,強化措施,統籌安排,嚴格按照相關項目管理要求,儘快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或作業設計,作業設計報同級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批,並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林業廳備案。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切實加強項目質量管理,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提高項目建設成效,確保項目建設任務完成。同時,各地要做好項目政策宣傳和公示公告工作,建立信息反饋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定期將項目計劃執行、資金使用等情況,準確及時反饋我廳,並於2018年11月底向我廳上報2018年度項目實施工作總結等。

三、各建設單位要嚴格加強地方債資金使用管理,及時加快地方債資金支付進度,當年必須形成投資,不得結轉下年使用,儘快發揮地方債資金使用效益。嚴禁截留挪用、滯留不用和浪費地方債建設資金。自治區財政廳、林業廳將對地方債造林綠化項目實行跟蹤檢查。

附件:2018年國土綠化建設項目地方債資金項目計劃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廳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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