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過去的就都過去吧,你能好好照顧我兒子,我已經很感激了!

人常說細節決定成敗,這句話對愛情同樣適用。我和前期結婚6年,中間沒有什麼大的爭吵,她和我媽之間也沒什麼婆媳矛盾,我們的婚姻屬於無疾而終類型的,終究沒有熬過七年之癢。其實在跟她結婚前,我也算是我們鎮上遠近聞名的人物了。31歲,未婚,這在我們這個靠近農村的小鎮是個很可怕的事情。當然,我這樣不是沒有原因的,早些年我在大城市打工,再放點負責給大廚打下手,雖然學藝不精吧,可是也算是有點技術。

回到我們這個鎮上之後,就利用手裡的幾萬塊錢開了個小的餐飲店,平時賣點麵食,做點涼菜,賣點小炒什麼的。我主要是負責在後廚做飯,我爸媽就在前邊幫忙。因為是在小鎮上,所以生活不算是火爆,但也勉強能維持吧。我老婆是我爸的一個朋友介紹的,他經常來我們家吃飯,我爸就告訴他我的事情。沒想到本來是我爸的碎碎念,卻被他一口承包了,說是有個不錯的女孩一定要給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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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迅速地是他竟然在吃飯的時候直接把他說的那個女孩給帶來了,還說讓我給加倆菜。第一次見面的場景我歷歷在目。說不上來什麼,可能是曾經滄海難為水也可能是陌生的兩個人見面的時候,第一印象永遠是靠直觀的印象吧,我對老婆的印象其實也不好。人黑黑的,也不高,五官也不算標誌,滿分十分的話,我充其量給她5分,而我心裡覺得我未來的老婆起碼要能得6分的。不過她倒是挺落落大方的,第一次來也不拘束,又是幫我收拾桌子又是幫我收拾後廚的。

還別說,事實證明爸媽那輩人跟我們這代人看人的角度還真不一樣,我爸媽就覺得她不錯,賢惠,持家,是個適合當媳婦兒的好苗子。也不知道是禁不住爸媽說還是她的言行舉止再不動聲色的感染著我,慢慢的我看著她也變得順眼了,起碼沒有第一次見面的那種牴觸了,我這時候在心裡問自己如果這個女人未來要嫁給我,我娶了她成嗎?然後自己再告訴自己,當然可以了,我能接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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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我繼續經營我家的小店,然後她在店裡幫忙。後來我們還在縣裡買了房子,分期了個車子,一切都滿滿的齊了。正當我享受這一切的時候,我忽然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們鎮上突然冒出來好幾家規模更大的飯店,現在人都將面子,都去哪裡吃飯了。而且開大飯店是的房東的女婿,房東連房子都要收回去,好說歹說才答應繼續租給我們。慢慢的我們家飯館的生活就不行了。一天不如一天,但好歹這也是一門生意呀,溫飽還不成問題。

加上現在家裡花錢的地方正多,我們的錢也花的差不多了,我也不敢輕易地在折騰。這時候老婆提出來說她閨蜜在外邊一年都賺十來萬,要不她也出去打工,我和我爸媽繼續經營飯店。我壓根都不同意她的這個決定,可是我怎麼說她都不聽,她說一家人都耗在店裡就等著喝西北風吧。我一想她也是為家裡好,也沒理由拒絕了。她剛走的時候我不放心,老是給她打電話問東問西的,再後來我也忙,也就顧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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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發現,只要我和我爸媽不問她,她從不主動的聯繫我們,第一年春節的時候她說孩子也沒上學,她放心不下孩子,想帶孩子一塊出去,我想著孩子也算是個牽掛,她帶在身邊我更放心,我就同意了。可是她這次走之後再也沒回來過了。畢竟我們沒離婚,結婚第六年的時候,我聯繫她問她怎麼想的,她說她在外邊一個人承受很多,一個人飄習慣了,不依靠我習慣了,覺得有沒有老公都一樣。

最後離婚是她提出來的,不過是在電話裡,只有口頭的說法,我說可以,我同意。她說兒子她帶著,我給生活費就行。從那之後,我每月都會往卡里存1500元當做孩子的生活費。有時候我會想兒子,我也提出來過我想看看兒子,她會給我發兒子的視頻,可是從不告訴我他們在哪裡。人的感情和思念都是會被時間給消磨掉的,慢慢的我也習慣了不再思念,好好地過我的日子,孝順我的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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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她回來了,帶著兒子。我陪著兒子過了幾天,我們父子間生疏了很多,像是剛認識的朋友一樣。談及未來,她說不想出去了。問我能不能回來,我們一家人再也不分開了。我遲遲沒有說話。一週前她帶著兒子來家裡,來我在縣城新開的飯店,又問了我一樣的問題。我抱著兒子哭了,之後我告訴她:老婆,過去的就都過去吧,你能好好照顧我兒子,我已經很感激了!我給了她5萬塊錢,算是我對她和兒子的補償吧。以後我要好好的過我的生活了。你們說,是我心太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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