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男子犯賭博罪 判刑1年罰款2萬

【榆林男子犯賭博罪 判刑1年罰款2萬】2018年以來,榆林男子喬某先後組織多人在榆陽湖濱路某家屬院民房內、復康路一處民宅及沙河口村某棋牌室內,多次用麻將牌推對子(100元起步,上不封頂)、打鍋子(200元為賭注)。為了躲避檢查,賭博過程中參賭人員不帶現金或現金輸完則通過喬某微信轉賬兌換現金繼續賭博。喬某以每場200至500元不等僱傭任某等人在賭場“打貫”(莊家每贏1000元抽100元)抽錢,非法獲利4萬元。

2018年1月底,民警在湖濱南路賓館家屬院查獲涉嫌聚賭的喬某等24人,現場查扣賭資23060元。榆陽區法院審理後判決喬某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榆林男子犯賭博罪 判刑1年罰款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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