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小狗電器創業板IPO在即,但專利敗訴戴森或需賠償百萬元!

危險?小狗電器創業板IPO在即,但專利敗訴戴森或需賠償百萬元!

小狗電器能否順利A股上市尚未可知,但是,小狗電器被判侵犯戴森專利的風險越來越大。

日前,就小狗電器(全稱“小狗電器互聯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戴森(全稱“戴森技術有限公司”)持有專利發起的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相繼作出兩份“維持有效”的審查決定書。

這意味著,在相應的戴森訴小狗電器侵權的專利糾紛案件中,小狗電器敗訴的風險大幅提升。

需要說明的是,這兩件涉案專利均為吸塵器外觀設計專利,因此,這兩件專利糾紛的最終走向,將對我國外觀設計專利價值評估及保護力度產生深遠的影響。

起訴小狗:戴森兩件外觀設計專利共索賠100萬元

危險?小狗電器創業板IPO在即,但專利敗訴戴森或需賠償百萬元!

2017年3月1日,小狗電器官方正式宣佈,楊洋成為小狗電器品牌代言人。而在相應的代言視頻或廣告中,楊洋手中所提的產品,正是小狗電器無線吸塵器D-535。

2017年9月21日,戴森將小狗電器、香橙科技和中芯線科技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訴稱小狗電器生產的、由明星楊洋代言的小狗D-535“手持/杆式無線真空吸塵器”,涉嫌侵犯戴森兩件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法院判令小狗電器停止生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並銷售專用模具,並共計索賠100萬元。

涉案專利分別為“吸塵器部件”(專利號:2014302817338)和“吸塵器部件”(專利號:2014302818218),由戴森於2014年8月11日提交申請,分別於2015年1月14日和2015年1月7日獲得授權。

需要說明的是,香橙科技(全稱“北京香橙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芯線科技(全稱“北京中芯線科技有限公司”)均系小狗電器全資子公司。

因此,在這兩件專利侵權糾紛中,一旦小狗電器敗訴,不論由誰最終承擔賠償責任,最終買單的都將是小狗電器。

全力反擊:小狗電器對戴森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

危險?小狗電器創業板IPO在即,但專利敗訴戴森或需賠償百萬元!

2017年12月4日,小狗電器就戴森據以起訴的兩件外觀設計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此時距離小狗電器被訴侵權已經過了近3個月,而這表明小狗電器起初可能對戴森的起訴並未予以足夠重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訴訟。”

簡單說,一旦被訴外觀設計或實用新型專利侵權,在答辯期內對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可實現“中止訴訟”的效果,為雙方可能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提供更為充裕的時間。

2018年6月1日,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兩件名為“吸塵器部件”涉案專利,分別作出“維持有效”的審查決定書。

伴隨戴森據以起訴的兩件專利被判維持有效,意味著小狗電器在相應的專利侵權訴訟中,敗訴的風險將大幅增加,因此,擺在小狗電器面前的可能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儘快與戴森達成專利許可合作,要麼,主動暫停銷售涉案侵權產品,以期減輕最終的判賠義務。

產品下架:小狗電器涉案產品在京東已難覓蹤跡

危險?小狗電器創業板IPO在即,但專利敗訴戴森或需賠償百萬元!

在小狗電器京東直營店頁面,已經沒有小狗電器涉案侵權產品(無線吸塵器D-535)的蹤跡,因此,很難確認其在京東實際銷售了多少件;而在天貓網站上,小狗電器旗艦店內,涉案侵權產品尚未下架,頁面顯示”已累計銷售3.3萬件“左右。

按照《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因此,僅以天貓銷售記錄為例,按照小狗電器涉嫌侵權產品的專櫃價(5990元)預估,其違法所得可能不會低於1980萬元,按照毛618活動價(1799元)預估,其違法所得593萬元左右。

簡單說,一旦小狗電器涉案產品被判構成侵權,戴森共計索賠100萬元的訴訟請求,很可能會全額得到法院的支持。

事實上,小狗電器已於2016年12月6日掛牌新三板,目前正在積極籌劃在創業板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2017年12月底,小狗電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正式對外發布,其中,它也披露了與戴森之間尚未了結的專利侵權糾紛。

如今戴森專利被判有效,這對於正在籌劃IPO的小狗電器來說,並非好消息。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及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