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

根据《通辽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教发〔2018〕29号)的总体要求,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级统筹,以旗县市区录取为主。

录取工作于7月15-21日通过“通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填报个人报考志愿,在网上录取。未通过“通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均不会被录取(特长生和报考中职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除外)。

关于通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网上录取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通辽新城一中、通辽蒙中。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所普通高中。

时间:7月15-16日(统招)

7月17日(分招)

第二批次: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含旗县市区所辖民办普通高中)、通辽新世纪学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时间:7月18-19日

第三批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填报一所职业学校志愿,三个该校专业志愿。

时间:7月20-21日

各录取阶段时间因各种不可预测因素而有调整,将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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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办法

1.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通辽新城一中、通辽蒙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市教育局以今年下达的统招总招生计划数为基数,从高分到低分划分数段,每个分数段确定一个最低控制分数,逐段录取,额满为止。

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最后排序及志愿完全相同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2.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分招生录取办法。

分招指标已经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分配到所辖初中校,具体录取办法由旗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录取。在第一批次统招录取结束后,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在招生录取平台上通过公告的形式,公布分招录取办法及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2018年中考方案要求,开发区和市直初中校纳入科尔沁区统一录取。

3.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录取。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录取平台上通过公告的形式,公布第二批次录取办法。通辽新世纪学校的录取由市教育局负责,不划分数线,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上了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只是具备了录取资格,不一定被录取。录取时,按招生计划、考生成绩高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⒋第三批次学校录取办法。凡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三批次学校中填报1个职业学校志愿和该校3个专业志愿。网上录取时,不设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第一志愿优先,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市直职业学校由市教育局录取,旗县职业学校由旗县市区教育局录取。往届考生直接到学校注册录取。

⒌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 2)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3 2高职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按自治区招生办的总体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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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7月31日-8月3日。

凡未参加统一网上报名或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五年制高职(3 2)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工作。具体内容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关于2018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年制高职(3 2)填报志愿咨询电话:市教育考试中心 嘎老师13500655806

通辽市中招办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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