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違法「大棚房」實現清零

(記者 吳 崗 通訊員 王 麟 劉樹錚)今年5月起,天津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開展了違法“大棚房”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目前,全市1800餘處違法“大棚房”已全部拆除,部分已經復耕。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設施及用地監管,天津專門出臺《關於以治理“大棚房”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農業設施及用地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設施農業項目長效監管機制,實施系統管理,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共同責任體系。

通知要求,建立“雙壓實”機制。將農業設施的監管責任壓實到村,監管任務壓實到人。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各村委會簽訂農業設施監管責任書,明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和村委會主任為本轄區農業設施的監管責任人。按照“一鎮一村一冊,一棚一戶一檔”的原則,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全部農業設施以村為單位登記造冊,逐棚逐戶建立檔案臺賬,並將有關信息全部納入監管平臺,實施動態更新。

建立“零報告”制度和考評問責機制。加大對農業設施監管工作的考核力度,對屬地農業設施管理混亂、違法違規問題多發的地區,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農業設施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主體的實時監管,對建設內容、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在項目驗收前,發現擅自改變農業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且拒不整改的,停止項目建設並要求退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

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各級國土資源、農業、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並實現信息共享。對農業設施監管問題,要及時召開會議,協商研究解決。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做好農業設施違法違規信息公示工作,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市場主體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