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標和假冒商品是一回事嗎?

假冒偽劣商品這個詞,對幾乎所有中國人來說都可以算是一個非常熟悉的詞彙了,不管是新聞報道還是法制宣傳節目,時不時它就會出現在我們的視線範圍內。

然而對於假冒偽劣商品的概念理解來說,這類商品究竟假冒的是哪些部分,偽劣的又是哪些部分,恐怕沒有太多人會深究了。

事實上,僅從商標概念而言,假冒商品和偽劣商品就不是同一回事,而假冒商標和假冒商品也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究竟什麼行為是假冒商標?什麼是假冒商品?二者又有什麼區別或概念重疊呢?我們不妨來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假冒商標和假冒商品是一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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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假冒商標行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2、假冒商品和假冒商標有何聯繫?

根據二者的定義可以看出,因為假冒商品不僅包括了製造者對他人商標的冒用和偽造,還包括對他人產品的名稱、包裝甚至質量認證標記的仿冒。

所以無論從行動的範圍、侵犯的範圍上來講,實際上假冒商品的行為往往會覆蓋假冒商標的行為——假冒商標只針對仿冒他人已註冊商標,它其實是假冒商品行為活動中必然出現的一部分。

3、假冒商品和假冒商標的區別又在哪裡?

假冒註冊商標侵害的客體是商標權人的商標專用權和消費者的知情權,其中,侵犯商標專用權是主要方面。

而因為假冒商品行為還會仿造他人外觀包裝、仿造質量認證標記,所以假冒他人商品侵害的客體除了商標權人外,還可能包括專利權人——如果他人商品外觀設計是申請了外觀專利保護的話——包括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其中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是主要方面。

相關商品的性質可能會存在不同

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戶,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

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

而兩者雖然定義不同,但可能會出現重疊——即假冒商品不僅僅是包裝、標誌方面造假,很有可能也是質量低劣的產品,通過假冒質量認證標記而謊稱是正版的優質產品。

而假冒註冊商標行為只是假冒他人已註冊商標的商品,它可能是偽劣產品,也可能是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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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假冒商標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應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權行為: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應被侵權人的請求責令侵權人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通過的「關於懲治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還作了如下規定: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第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企業事業單位犯前兩條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假冒商標行為主要是指仿冒他人已註冊商標的行為,而假冒商品的行為則是指對他人擁有合法商標、外觀專利、質量認證標記等的商品進行整體的仿造。

從本質上來說,兩者的侵權客體、侵權範圍都是不同的。因此,權利人要分清兩者之間的相同與不同,才能在遭遇被侵害合法權益時認準情況、主動出擊,捍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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