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如若存在這3種行爲,村民們可以大膽舉報,其官位必將不保

村幹部如若存在這3種行為,村民們可以大膽舉報,其官位必將不保

眾所周知,村幹部是農村基層遊離於體制之外的一類特殊群體,由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為農民提供一系列服務,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在這類群體當中,有很大一部分還在從事農業生產,但與此同時,他們每個月還能拿到基礎工資和相應的補貼,加在一起也能有幾千元的月收入。而且,村幹部在退休之後,還能享受到在養老、醫療等方面的特殊保障。

毋庸置疑,村幹部的高收入和特殊福利令不少外出打工的農民羨慕,很多農民都希望自己也能夠有這樣的福利待遇。於是,有不少農民便想著辭掉在城市的工作,然後回鄉,在合適的時機,參與村幹部的競選。如果能夠競選上,自己也就成了村幹部,日子也就過的相對輕鬆一些。

由此可以看出,在現如今的社會背景下,不少農民參與村幹部競選的目的並不單純,也不是站在農民的利益為出發點,反而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想通過“村幹部”這一職位為自己謀福利。顯然,這樣的想法不僅國家不同意,就連村民們也肯定不會樂意。

那麼,如果碰到不合格或者不稱職的村幹部,村民們應該怎麼辦呢?只能眼看著他們為所欲為嗎?當然不是,如果在職村幹部出現了以下這3種行為,咱農民是可以放心大膽的舉報的,而一旦情況屬實,那麼村幹部不僅官位不保,甚至還有可能面臨更為嚴重的懲罰!

村幹部如若存在這3種行為,村民們可以大膽舉報,其官位必將不保

第一種:侵吞集體資產或者貪汙腐敗

在農村,大多數村幹部都是比較稱職的,從心底裡也是一心一意想為村民服務的。但是,不免有一些不稱職的村幹部,他們參與競選的目的就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在職期間,屢次出現侵吞集體資產或者貪汙腐敗的行為。對於出現這種行為的村幹部,咱村民應該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直接向相關部門舉報,讓其接受相應的懲罰。

第二種:行為惡劣或者無所不為

有這樣一句話: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確,在現如今的社會,人們的心思要無比複雜。就拿個別村幹部來說吧,雖然看起來衣冠楚楚、舉止大方,說話也比較得體,但是,其內心是無比骯髒的,行為也比較惡劣,在村裡,基本上沒有他不敢幹的事兒。毫無疑問,對於這樣無所不為的村幹部,村民們也是可以舉報的。

第三種:欺男霸女或者包庇村霸

如今,農村的野蠻村霸是越來越少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村霸從此就消失了,他們只不過是換了一種欺負人的方式罷了。對於村霸,國家是要嚴厲打擊的,而且,村幹部也要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有村幹部包庇村霸或者連同村霸一起欺負農民,那麼其行為就是極其嚴重的,農民朋友可以儘管放心的舉報,有人會嚴懲他們。

總之,如果村幹部出現了上述的這3類行為,那麼咱農民可以放心大膽的舉報。情況一旦核實,那麼其官位不保,還將面臨牢獄之災。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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