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度通過法案較上年多一倍

香港特区立法会2017/18年度通过法案较上年多一倍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李納新攝)

國際在線報道(駐香港記者 李納新):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3日表示,在2017至2018年度會期,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了27項法案,較上一會期增加了一倍。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天在立法會年結記‍者‍會上說,在2017至2018年度會期,特區政府共提交了23項法案。與此同時,立法會通過了27項法案,較上一會期增加了一倍。在27項中,有1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11項未經修訂獲得通‍過,包括審議時間最長的《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另‍外,還通過了較具爭議的法案,包括《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在本會期內,香港特區立法會共舉行了42次會議,會議總時數約520小時。42次會議包括4次行政長官答問會,以及7次在本年度新增、以“短問短答”形式進行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在上述11次會議上,行政長官共回答了139項議員提出的質詢。

香港特区立法会2017/18年度通过法案较上年多一倍

香港特區立法會綜合大樓(李納新攝)

梁君彥表示,作為立法會主席,自己始終按立法會議事規則和基本法辦事。

梁君彥說:“我做主席很簡單,我是拿著議事規則和基本法做事。我有什麼可以做,有什麼不能做,其實我很多不能做,都是按照這些去做。”

梁君彥認為,立法會本會期通過法案數量增加反映了行政立法關係有所改善。

梁君彥說:“行政長官一上任做了許多事,也責成所有局長親自遊說,自己也和不同政黨溝通,這一定是好的。行政長官自己都講,其實行政立法關係她也覺得改善了,和不同黨派的溝通好了,我希望這些能繼續。議員只要齊心幫香港人做事,我覺得任何法案再難,在立法會也可以輕鬆處理。”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2日表示,本屆特區政府倡議管治新風格,其中重要一環是尊重立法會制衡行政機關的功能,希望能夠開拓一個與立法會互動、溝通和合作的平臺,通過良好溝通建立合作基礎,尋求共識,以香港整體利益出發,做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

林鄭月娥說:“我很高興我本人和整個問責團隊這個管治風格和處事方式在過去一年在立法會取得實在的成效。2017/18立法年度內,一共通過了27項政府法案,比上一年,即2016/17年度的12項法案多出一倍。其中,通過的法案有些極富爭議性,但又與香港發展息息相關,例如《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和《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希望,在未來日子通過坦誠、深入的溝通,與立法會增加彼此互信,釋除不必要的疑慮,尊重彼此不同立場,為社會做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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