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老賴」跟法院玩 「捉迷藏」 依法被處司法拘留

【執行攻堅】保靖:“老賴”跟法院玩 “捉迷藏” 依法被處司法拘留

保靖:“老赖”跟法院玩 “捉迷藏” 依法被处司法拘留
保靖:“老赖”跟法院玩 “捉迷藏” 依法被处司法拘留

關於申請執行人湖南保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保靖農商銀行)與被執行人全某、石某金融合同糾紛一案。全某原是花垣某礦主,為建礦需要,全某、石某夫妻與保靖農商銀行借貸款20萬元,並用一房產作為抵押,還款期限為一年。後因經營不善,資金週轉困難,沒有按時還款。保靖農商銀行經多次催還未果,遂對全某、石某提起訴訟。

2017年8月28日,保靖法院依法審理並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全某、石某定於2017年11月15日前償還原告湖南保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4萬元本金及14344.78元利息,2017年12月15日前還清剩餘借款本息。全某、石某用於抵押的坐落於花垣縣龍潭鎮的房產拍賣、變賣、折價價款,在20萬元本金、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及實現債權費用範圍內享受優先受償權。法律文書生效後,全某、石某並沒有積極履行確定的義務。

2018年4月24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保靖法院向被執行人全某、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兩被執行人仍然沒有主動履行欠款的意願,法院對全某、石某用於貸款抵押的房產依法作出查封裁定。6月20日,全某向執行法官口頭承諾首先支付2萬元欠款,剩餘欠款與銀行再溝通協商,但這之後便 “開啟”不接法院電話的“模式”。7月1日,法院終於聯繫上全某,全某又再次約定於7月2日償還2萬元欠款,隨後又玩起了“不接電話奈何我”的老套路。鑑於全某三番五次不信守承諾、耍無奈,把法院威嚴看似兒戲公然玩起了 “捉迷藏”,法院決定主動出擊。

7月6日上午,執行法官一行人來到全某居住地花垣縣龍潭村,通過走訪其鄰居,找到全某的父母與他們釋法說理、談心交流。隨後,其父母表示會轉告全某,讓全某在7月9日上午來保靖法院積極履行法定義務。當天下午執行法官又來到被執行人石某花垣縣某工作單位附近約其談話,督促其儘快還款,並對其夫全某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令人意外的是全某、石某7月9日並沒有如期來法院,而全莫的父母居然來到了法院,並當場交納了2萬元執行款,被執行人全某、石某法律意識淡漠、無視法律權威,至始至終企圖以拖延、耍賴、欺騙等方式逃避、阻礙該案執行工作,其行為與態度性質惡劣。保靖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五)項、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依法向全某作出拘留15日決定,並將全某送往看守所。

文章出處:保靖縣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