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刘新云在局长会上要求:重拳出击,深挖狠打,继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刘新云在局长会上要求:重拳出击,深挖狠打,继续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4月22日上午,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主持召开各市公安局长会议,对当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五一期间各项安保工作。

会议传达了4月20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特别是省领导骆惠宁、楼阳生、商黎光对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全省专项斗争取得良好开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刘新云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牢牢把握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初衷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坚决有力地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扫快除,彻查彻办,紧紧把侦查打击工作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各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决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这项重大工作任务,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核查。要坚决落实涉黑涉恶线索“三长负责制”,抓紧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群众举报反映、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和近年来涉及各行业各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认真细致进行核查,全部作出核查结论,建立台账清单,该查办的坚决查办,该撤销的依法撤销,确保所有涉及我省的涉黑涉恶线索底清数明、核查到位、交办到位、反馈到位。

三要进一步健全斗争制度机制。结合当前专项斗争推进实际,着力在健全机制、提升质效上下功夫,抓紧建立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制度、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反馈通报制度、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12个重点领域监管部门定期排查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制度、党政机关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进行监督等12个工作制度机制,为打好这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实基础。

四要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工作。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动用一切资源力量,进一步加大面向农村、厂矿等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央政策、举报渠道等的深入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坚定群众信心,形成强大声势。既要强化群众对黑恶犯罪危害的认识,也要讲好公安机关严打黑恶犯罪的故事,切实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

五要进一步反思改进整体工作。要建立涉黑涉恶重案要案挂牌督办、提级管辖、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机制,实行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侦查部门捆绑作战,坚决排除办案干扰,彻查幕后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原则,深挖涉黑涉恶案件幕后的腐败问题、关系网、“保护伞”。要聚焦12个领域的打击重点,特别是中央指出的10类黑恶势力,既要重拳出击、深挖狠打,同时也要严把法律界限,防止人为拔高扩大打击面。

会议还就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小案”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