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某小区的业主徐某前不久买了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住着也还算舒服,满意度挺不错的,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也特别配合。一天早上徐某起床,睡眼惺忪的走向卫生间,发现客厅一滩积水,简直像个小鱼塘,徐某以为自己昨晚忘了关掉水龙头,循着水龙头看去,发现水龙头拧的紧紧的,仔细一看,水是从楼上的卫生间滴落下来的,徐某立刻打电话给物业公司把物业公司大骂了一顿,随后未按时交纳该月的物业管理费。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房屋漏水了

元芳,对于徐某的行为你怎么看?

(要是我,老子先到楼上把楼上老王老李也好先臭骂一顿,怎么搞得,你家的水放我家来了,住楼上了不起啊,住楼上就不用管楼下的死活了吗,吧啦啦啦啦…此处省略一万字)

然鹅,各位吃瓜群众消消气,且看有哪些解决办法。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好好协商

大招一:跟相邻业主协商解决大计

好好说话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美女(帅哥、帅气的叔叔、优雅的阿姨、和蔼的爷爷奶奶),你们的地面是不是防水层是不是罢工了,你看我这房子满是积水这时候养鱼也不合适是不,能否请个工人来看看还我们彼此一个干干净净的家。”

“真是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我立马叫人来看看。”

(完美,问题解决了)

事实很可能是

“你家漏水关我什么事,砰”门关上了。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业委会来协调

大招二:第三方协调

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各方、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有法宝在手,就不怕你那么拽!

“能不能好好商量,这样子对大家都不好啊。”

“没什么好商量的,我家房子又没有积水!”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这样子也行!

现在,(怎么办)相邻业主不配合。有了!找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协调。

业委会!居委会!不想找那么多事,就按照楼下的说法找个人了搞一下吧。

(好了,没事啦)

哼哼!管他业委会还是居委会,我懒得理!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打官司

大招三:调解诉讼

怎么那么难搞!

去找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一下情况,让他出面调解试试。

实在不行,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打官司谁不怕!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生无可恋

心累!

出现这种状况到底能怎么办?

先来捋一捋其中相关问题。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不交!就不交!

NUMBER1 出现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亲,当然不行。依据权责利相对等原则,物业公司只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尽了其应尽的职责,其就算履行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您欠缴物业费,不想被告上法庭还承担败诉的风险吧。

NUMBER2 又不能不交物业费,物业也不管管,业主太亏了是不是?

这样说欠妥。物业公司负责的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而业主家中出现漏水现象,如不属于主管道,而漏水的区域又属于私有产权区域,那么就不能归责于物业方,不过可以让物业公司配合协调。

NUMBER3 那这个责任是谁的啊,总不能让业主自己承担吧?

新交付房屋在保修期内的,漏水由开发商负责维修。通常情况下,《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会注明各部件的保修时间:如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NUMBER4 还好在保修期内,那物业公司什么情况下对这种问题负责啊?

负责是有依据的,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在保修期内,物业公司受开发商的委托,并且开发商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维修费,这种情况下的维修责任就由物业公司代开发商承担。当然,开发商没有委托、或虽已委托但未向物业公司支付维修费用,责任还在开发商。

二、过了保修期之后,非公共区域、非共有设备设施的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如委托物业,则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也就是专有部分责任自负。

三、过保之后,公共区域、共有设备设施的小修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维修范围的,由物业公司承担,需要大、中修或更换的,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由物业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达不到相应人数同意导致维修终止的,物业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一大早起来地面变鱼塘,业主怒不可遏表示再也不交物业费

干净漂亮的房子

关于房子漏水的问题,以上都介绍清楚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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