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案中政府因“举证不能”败诉,小编让你秒懂什么是“举证不能”!

强拆案中政府因“举证不能”败诉,小编让你秒懂什么是“举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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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拆迁,

你最先想到啥?

一夜暴富?

然后,辞职创业,

出任CEO,当上总经理,

从此走上人生颠峰?

但如果房子被强拆了,

钱却没到手。咋办?

起诉政府?能胜诉吗?

别焦虑!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报道了

济南一起因强拆

引发的“民告官”案

政府败!诉!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

"

1994年5月27日,居民孙某从他人手里购买了一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010年7月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收回上述房屋所在的国有土地,用于西部新城建设工程。

2013年5月28日,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孙某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在房屋被拆除前,济南市政府下设的济南西区指挥部曾对房屋进行了测量并协调过补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济南市政府实施的房屋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庭审中,济南市政府否认参与实施拆除了涉案房屋,而孙某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济南市政府直接参与拆除其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济南市中院认为,济南市政府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最终,济南市政府又不能证明是他人拆除的涉案房屋。

由此,济南市中院认定济南市政府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并据此判决确认济南市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济南市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山东省高院二审以相同的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这简直就是炎炎夏日中的一丝清凉!

原来,遭遇强拆

通过法律途径,

我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最终让政府败诉的“举证不能”

到底是个啥?


原来在江西、福建等多地的

强拆案件中都曾出现过

行政机关因“举证不能”而败诉的案例

为了保证解读的权威性、准确性,

我们特意采访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

张效羽老师:

强拆案中政府因“举证不能”败诉,小编让你秒懂什么是“举证不能”!

焦点一

要理解“举证不能”,

得先搞懂“举证责任倒置”,

对此,张老师是这样说滴↓↓↓

一般情况下,大家最常接触的案件就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后者就是所谓的“民告官”。二者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不同。在民事诉讼领域,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在行政诉讼领域,则一般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焦点二

联系到具体案件,

理解“举证不能”,

且听张老师娓娓道来↓↓↓

作为被告的济南市政府在该案中不是要简单地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由于其下设的济南西区指挥部曾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测量并与居民孙某协调过补偿事宜,但其又不承认参与了拆强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济南市政府要证明自己不是参与强拆的一方,就必须自己拿出证据予以证明。因为,孙某一方已经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是被指挥部强拆的,济南市政府如果想证明这个指挥部与它没关系,就得自己举证,如果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双方没有关系,就属于

举证不能,那么法院在法律上就推定双方有关系,它也因此败诉。

焦点三

“白手套”套路搞强拆,

“举证不能”让你原形毕露,

张老师对此这样说↓↓↓

济南市政府下设的拆迁指挥部在这起案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往,很多地方政府在搞拆迁时总会设置“白手套”的套路,组织一些拆迁指挥部、拆迁小组等机构,如发生强拆、暴力拆迁等事件,政府也因此有了逃避责任的借口。

如果居民的房子被强拆,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只要居民能初步证明那些拆迁指挥部、拆迁小组…和政府有关系,政府就得举证证明自己和这些机构没关系,如果不能证明,法院就会推定二者有关系。这样的话,政府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焦点四

房子被强拆,

损失多少不能胡乱说,

张老师给你提个醒↓↓↓

在此类案件中,拆迁行为的合法,要由政府来证明,但拆迁行为违法导致的具体损失要由原告方来举证证明。

强拆案中政府因“举证不能”败诉,小编让你秒懂什么是“举证不能”!

怎么样?看完张老师的一番解读

大家对“举证不能”这个概念

是不是已经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

学好法律知识,随时随地

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强拆案中政府因“举证不能”败诉,小编让你秒懂什么是“举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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