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10万!本科3万!长治市出台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

6月21日上午,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治市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新闻发布会,公布长治市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供的一系列住房优惠政策。在长治市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才,补贴10万元。

博士10万!本科3万!长治市出台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人才层次的不同,主要分三种安居方式:

、毕业不满五年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采取配置人才安居公租房的方式。从现有的公租房中划出近千套小平米住房作为人才安居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由长治市房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长治市高层次人才和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采取配置“潞才公寓”的方式,免收三年租金。目前已将位于体育路东侧圣鑫园小区B区10号楼共200套房屋建设为第一批“潞才公寓”,前期装修及家具配置已经完成,基本达到了“拎包入住”的条件,申请受理审核工作主要由长治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后续的管理服务由市房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针对长治市现有实物住房标准参差不齐、位置布局还不很合理的情况,为给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好的住房环境和工作生活便利,部分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需求,可在工作单位周边自行租房,给予租房补贴,享受期为三年。高层次人才中的国内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每月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租房补贴1500元。为吸引和储备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扎根长治市就业创业,在我市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人才,补贴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山西大学)、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补贴5万元,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补贴3万元。购租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由长治市委人才办负责。

博士10万!本科3万!长治市出台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

附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长治市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组通字〔2018〕46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长治市人才安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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