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也有個「中國」,爲霸占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文/格瓦拉同志

我們中國人自稱為“中國”的歷史非常久遠,早在西周初年便見諸於史端,並與與“華夏”、“中華”、“中原”等詞通用。“中國”一詞的本意是指“天下之中”,原用來指鎬京附近的京畿地區,漸漸演變為對黃河中下游漢族聚居地區稱呼,後來則擴展為對中華民族聚居地區的稱呼,並最終成為國名。

日本也有個“中國”,為霸佔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中國”最早指的是西周國都鎬京周圍

然而鮮為人知的是,在日本國內也有一個地區叫做“中國”,雖然該名稱產生的歷史要遠遠地晚於我國,但他們卻懷有“後來居上”的心理,想獨自霸佔“中國”的稱謂。為達到這個目的,日本在清末民國年間不僅拒絕稱呼我國為“中國”,反而還用侮辱性的稱呼“支那”來指代中國,實在是可惡至極。那麼,日本國內的“中國”在什麼位置?中日兩國關於“中國”名稱權的爭奪,最終又以怎樣的結果收場呢?

日本國內的“中國”全稱為“中國地方”,其地理範圍在本州島西部,包括今日的鳥取、鳥根、岡山、廣島、山口5縣,也即日本古代的山陰、山陽兩道(注:兩道中的備前、美作、播磨、但馬、丹後、丹波等地方,也就是今天的京都府和兵庫縣一帶,不包括在“中國地方”當中)。

日本也有個“中國”,為霸佔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日本本州島西北部地區被稱為“中國”

將上述地區稱之為“中國”的歷史記載,最早見諸於日本南北朝時代(1336-1392年)的《太平記》當中。據該書記載,足利直冬(幕府將軍足利尊氏的庶子)入仕之初,被任命為長門探題(地方軍政總管),後來又奉命治理山陽道的周防、安芸、備後、備中及山陰道的出雲、伯者、因幡等國(日本的國,相當於中國的郡縣),此時他的官名已被改為中國探題。

據同書記載,北朝崇光天皇觀應二年(1351年),足利尊氏與南朝一度講和,並準備解散北朝朝廷,此時對父親決策不滿的足利直冬,便從九州逃往“中國”。由此可以推知,最遲不晚於1351年,日本已將山陰、山陽兩道的部分地區稱之為“中國”。

日本也有個“中國”,為霸佔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將軍足利尊氏執政時,“中國”在日本出現

由於在東亞文化圈中,“中國”、“中華”是一個具有廣泛意義的美稱,有“中心之國”的意思,雖然我國是“中國”這個稱謂當仁不讓的“專利擁有者”,但日、韓、越等國在國內卻也經常竊號自娛,以示在文化、國力上對周邊落後小國展現優勢地位。

再加上,雖然中國曆代王朝均以“中國”自稱,但無一將其用於正式國名,直到民國肇建才正式將其定為國名。這不經意的“疏漏”,便給日本以“可乘之機”,與中國爭奪“中國”名稱的專有權。

其實早在甲午海戰之前,昔日以中國為師的日本,便已經開始反對清朝再自稱中國。同治十年(1871年),在中日兩國談判《中日修好條規》時,日本代表便提出異議,不同意清朝在條約中自稱“中國”,而只能用其本名“大清國”。清使據理力爭,認為“我中華之稱中國,自上古迄今,由來已久,即與各國立約,亦僅只約首書寫大清國字樣,其條款內容皆稱中國,從無寫改國號之例。”

日本也有個“中國”,為霸佔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早在《馬關條約》簽訂前,日本便不許清朝自稱“中國”

然而蠻橫的日使依舊不依不饒,堅持清使必須更改稱呼。眼見著談判陷入僵局,善於和稀泥的正使李鴻章提出一個妥協方案,即雙方各讓一步,在漢文的條約內寫“中國”、“日本”,而在日文的條約內則寫“大日本”“大清”,在這種情況下條約才得以簽署。不過在事後日方用漢文謄寫條約各款項是,依然將中國稱之為“大清國”。

民國肇建後,開始將“中國”定為正式的國名,但日本卻一直不願對我們使用此稱呼,而代之以侮辱性的稱呼“支那”,這個建議的提出者,正是當時的外相牧野伸顯(日後的侵華主謀)。

1913年5月,牧野提出:“在歐美,無論中國各朝國號如何,均使用‘China’等地理性名稱,而‘支那’之稱我國也常使用...現閣議決定:且不論條約國書中將來理應用‘中華民國’之稱,在帝國政府內及與第三國之尋常往來公文中,今後一律廢止‘清國’而以‘支那’代之。”見(《日本外交文書·大正二年第二冊·關於決定在公文中使用‘支那’國號之件》)。

日本也有個“中國”,為霸佔該稱謂,他們竟對華使用侮辱性的稱呼

在牧野伸顯的建議下,日本稱呼中國為“支那”

牧野伸顯的建議得到日本政府的同意,雖然中國政府屢屢抗議,但對方卻往往視若罔聞。直到日本戰敗之後,才不情願地廢止“支那”的稱呼,而以“中國”來稱呼中國。不過在國內,日本仍將山陽、山陰地區稱為“中國地方”,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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