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企7月13日至18日实施停产管控

唐山市7月13日12时至18日12时,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差,为了降低污染影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求路南、路北、开平、丰南、古冶、丰润、遵化、玉田、滦县、乐亭、滦南于7月13日12时至18日12时期间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停;

铸造企业、独立轧钢企业、水泥企业(含粉磨站)停产;

独立石灰窑、钢铁企业石灰窑停产;

焦化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

电力企业压减生产负荷50%,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60%以下。

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汽车进出厂区范围(保证安全生产的运输车辆除外)。

今后3年,河北省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去产能工作,实施“432511”工程,即压减退出钢铁产能4000万吨、煤炭3000万吨、平板玻璃2300万重量箱、水泥500万吨、焦炭1000万吨、火电150万千瓦。

其中,今年分别压减退出钢铁1200万吨、煤炭1217万吨、平板玻璃800万重量箱、水泥300万吨、焦炭500万吨、火电50万千瓦,今年的任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