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划算的一種退保方式,不到萬不得已,別用

如今保險的套路越來越多,有不少人在一些保險銷售員的"甜言蜜語"下就稀裡糊塗地買了一些不符合自己情況的保險,想要退保,業務員說不划算,一年繳納了10000元,現在退保可能只退個零頭。也有一些人因為急需用錢堅持要退保,業務員便"無奈地"推薦了一種叫做"減額交清"的退保方式。

最不划算的一種退保方式,不到萬不得已,別用

減額交清指的是在保險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按照已經簽訂的合同當時所具有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餘額,從而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同時,在合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減少保險金額,而合同依然有效。

也就是說,投保人在不想繼續交保費的情況下,便可以將保險現有的價值一次性抵扣給保險公司,而這筆錢所能夠購買的保額雖然會遠低於原來的,但是該保險依舊有效。

那麼,什麼樣的保險才具備這種減額交清的功能呢?通常來說,具備該功能的保險多是繳費時間比較長,而且具有投資理財性質的,一般都會在保險合同上有明確的表示。而且,這也是一些保險公司是否會同意減額交清的唯一標準。

最不划算的一種退保方式,不到萬不得已,別用

在不少人看來,如果自己真的不想再續交保險了,這種方法看起來還不錯,因為這種一次性買斷的方式只是降低了自己的保額,保障還在,而且據業務員說減額交清會比退保更划算。所以,投保人選擇減額交清是損失最小的一種方式,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不管是退保還是減額交清,投保人都有一定的損失。如果是退保的話,保險公司是按照保單的現有價值進行保費退還的,一年交10000保費的話,保險公司可能只退還6000塊錢,甚至更少,但是投保人所能拿到的是現金。

而如果選擇減額交清的話,保險公司也是按照保單當前價值將其轉換為保額,相當於將保險公司本應該退還的部分重新購買了該保險公司的保險,但是保額降低,利益減少。

最不划算的一種退保方式,不到萬不得已,別用

而業務員之所以一直強調減額交清比較划算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投保人一旦退保,該保單就不會再計入業務員的業績中,對業務員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如果,我們真的遇上了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辦呢?首先要看能不能無損失退保,基本上有兩種情況可以實行,一種是該保險還在猶豫期,另一種則是業務員為了儘快將保險賣出去,便私自在保單上替投保人簽了名,這兩種情況下,都可以實現百分百退保的。

其次,選擇退保。但是不管哪種退保方式,都會對投保人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而最重要的是,在退保前一定要保證自己的新保險已經過了等待期,以避免自己的保障出現空白期。

最不划算的一種退保方式,不到萬不得已,別用

總的來說,買保險之前還是要提前瞭解一些相關知識,因為銷售人員推薦的方案並不一定適合自身,在進行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不可完全聽信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