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解密」退保,你想好了嗎?

投保後才發現這份保險並不適合自己?


因為突遭變故無力繼續全額繳納保費?
希望改買更加“划算”的險種?

「真相解密」退保,你想好了嗎?

很多朋友在進行保險理財時都曾碰到這樣的問題,而大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退保”。
但對於多數保戶來說,退保都只是“最後的選擇”。尤其是在投保的前兩年,貿然退保往往會損失一大筆錢。而即使到了非退不可的時候,也會有不同的具體情況。
下面結合案例向大家說明,怎樣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恰當選擇,以此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0多歲的黃女士最近一直在為自己的前兩年買下的一份保險煩惱。由於輕信了保險營銷員的“忽悠”,沒有想清楚就投保了一份壽險。現在發現這份保險對自己來說並不適用,也很不划算,就想到要去保險公司“退掉”這份保單。但是“退保”不比“退貨”,聽別人說現在退保會損失一大筆錢,黃女士很猶豫。

「真相解密」退保,你想好了嗎?

“關心三件事,把損失降到最低”
事無損失的“全額退保”
對於那些“一時衝動”或是受到保險營銷員欺騙、誤導後簽下保單的投保者來說,不受一點損失拿回全部投保費用當然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期望達成這個目標,最需要注意時間節點。

1、10天猶豫期
對於長期壽險,保險公司發下保單的10天內被稱作“猶豫期”或“冷靜期”。在這一期限內提出退保則無須承擔任何損失。在這段重要的時間內,即使是自己感覺非常“篤定”的投保者也應當仔細地審查保險合同和相關資料,防止被營銷員誤導或是由於理解偏差作出錯誤決定。而如果發現問題,則要及時向專業人士諮詢清楚,有不滿意就應儘快退保。
2、證明誤導可隨時退保
如果能夠證明當時代理業務的保險營銷員存在故意誤導行為,也可以根據《保險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已繳全部保費。

「真相解密」退保,你想好了嗎?

兩年內的“其他選擇”

由於種種原因,黃女士錯過了“猶豫期”。聽說如果堅持退保只能拿回一部分錢,很大一筆數目卻“打水漂”了。黃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被保險營銷員騙了?

答案卻讓黃女士吃驚,如果提出退保,退還的保險費並不是當初繳納的全部保費。
如果在兩年內退保,在退還保險費時要先扣除保險公司的手續費用;
若已交足兩年以上,則只能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但這份保險確實不適合自己,到底應該怎麼辦呢?
黃女士還有一個減少損失的辦法,就是更改險種。如果覺得一個險種不適合自己,除了退保,還可以選擇變更為其他較為合適的險種。因為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內部對於不分紅的壽險產品,基本可以選擇互相更換。

「真相解密」退保,你想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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