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屬於「非法放貸」,借錢就可以不還?數百名大學生被告

借“校園貸”買高檔手機後,卻在還錢的時候聲稱“校園貸”違法而拒絕還錢,日前,400多名大學生被告上法庭。法院會作出怎樣的判決?“校園貸”真的可以不用還嗎?

400多名大學生借“校園貸”不還

案件涉及的大學生來自廣西、江西、貴州等各地高校,此前,他們曾向廣西某金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購買高檔手機。在拿到由該公司提供的手機後,他們本應該分12期付清貸款。然而,不少學生沒能按照借貸合同,清償相關債務。於是,該公司將學生們告上了法庭,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受理了此案。

“校園貸”屬於“非法放貸”,借錢就可以不還?數百名大學生被告

△資料圖/視覺中國

法院立案 多數學生未應訴

立案後,法院通過合同上大學生留下的地址,快遞寄送應訴材料,但由於很多大學生不在南寧,不少材料遭到拒收。由於最早立案的3名被告是江西本地3所高校的大學生,法院便向這3名學生所在高校發函,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應訴。但開庭時,3名大學生並未應訴。

學生認為“校園貸”屬於非法放貸 借款無需償還

6月初,有3名大學生選擇和解,他們擔心此事會對未來工作造成影響,因此主動歸還了錢款。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這3名大學生稱,收到法院傳票後,眾多被告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學生們一致的觀點是,國家在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就是非法放貸,所以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校園貸”屬於“非法放貸”,借錢就可以不還?數百名大學生被告

△資料圖/視覺中國

法官:無視生效判決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法官表示,國家打擊的是高利貸,但如果年利率在24%的合法範圍內,借貸行為並不違法。刨去利息而言,無論任何借貸,本金都是要還的。

從現階段看來,原告已經同意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在合同中有約定)等訴訟請求,並同意結案,這已經是對學生最有利的情況了。

另外,若判決一旦生效,該貸款公司一定會申請強制執行。屆時,如果學生們繼續無視生效判決和法院執行,將會面臨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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