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的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都各有什麼職能?各自品級是什麼?

書俠劍客


這個問題很多人答的很到位,這裡用通俗的語言把題中各級官吏對應一下,方便讀者瞭解。

清承明制,包括在官吏設置上與明朝有很多相似,但又有所不同。清朝的政治體制比明朝更加完備,在官制上也更清楚,本文就以清朝為例作個說明。

一、總督

總都清朝地方最大的官員,統轄一省或幾省的行政、經濟及軍事職權。總督又被尊稱為“督憲”、“制臺”等中學語文上有一篇文章《制臺見洋人》講的就是某位總督的軼事。近代知名的“中興四臣”曾國藩、李鴻章、左宗堂、張之洞都曾任過總督。總督官階為正二品,但一般都有兼領兵部尚書銜或督察院右都御史銜高配至從一品,有的甚至兼領大學士銜官至正一品。

清朝時全國共

有10大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根據工作需要,還專門派屬了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負責河道與漕運專項工作,但不負責地方行政事務。

從官銜和品級來說,總督一般屬於副國級,很象如今的政治局委員兼省委書記或直轄市黨委書記。但從管轄範圍和職權來說,總督更象建國初期地方各局的書記,比如鄧小平所任的西南局第一書記;以及當時的東北局、華東局、華南局等各局第一書記,他們也是行政、軍事、經濟統管。

二、巡撫

巡撫在清朝時又稱撫臺,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司法、監察及軍事指揮大權。巡撫的標配級別是從二品,有的重要省份巡撫往往會加兵部侍郎銜,屬於正二品官員。

巡撫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正部級,也就是如今的省長。

三、布政使

布政使全名為“承宣佈政使”,又稱為藩臺。該官職從明代就有了,清代開始正式確定為總督和巡撫的屬官,主要負責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工作。康熙六年起,按規定每省設布政使一名,官職均為從二品,個別重要的省份設兩名布政使。

布政使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只是級別更高一點,也是正部級官員。

四、按察使

按察使又稱為臬臺、臬司,為正三品官。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監察、郵驛,和布政使一樣,也是總督和巡撫的屬官。

都察使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副省長,分管司法、監察和交通運輸一類的工作。

無論是總督,還是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實際上都是地方上的文官,總督和巡撫看似有軍權,但所能指揮的軍隊不僅人數不多,而且軍隊承擔的職能較低,類似於現在的武警部隊,主要承擔日常的地方維持、抗災救災等工作。

同時,上述的各類官員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對皇帝負責,也就是現在的中管幹部,屬於中央任命,對中央負責。總督雖然管著兩省,但對於巡撫只有業務指導,而沒有領導權,他們之間相互牽制。總督和巡撫都有向皇帝上密摺的權利,但雙方互掐激烈時,皇帝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榜,並不偏向職權更高的總督一方。


華哥雜談


由於明清兩朝,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所以我們還是分別說一下。

先說明朝

總督和巡撫

在明朝早期是沒有總督和巡撫這兩個職位的,景泰三年中央派出兩廣總督,直到成化年間全國才普遍設置總督一職。

巡撫設立早於總督,早在洪武二十四年朱標就奉命巡撫陝西,考慮遷都事宜。

在明朝總督和巡撫都不是固定官職,也沒有固定的品階,他們都是中央向地方的派出機構,比如胡宗憲為兵部左侍郎和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同時也是直浙總督。比如楊一清也曾以督察員左督御史的身份擔任陝西巡撫,後來又擔任三邊總督。

布政使,按察使則是明朝固定的地方官員。

明朝在省級設置“三司”,分別是

都指揮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管一省得軍事,行政,司法。

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名,品級為從二品,屬於省級最高長官。

提刑按察使,為從三品,主要負責監察以及一省的司法。

再說清朝

總督

清朝時期總督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一般署理一省或者兩三省,從乾隆以後全國基本固定為八個總督,分別是直隸 、兩江、陝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雲貴,光緒時期又增加了東三省總督。

清朝總督一般為正二品,如果加尚書銜則為從一品,清朝後期許多總督的權力往往大的驚人,比如直隸總督李鴻章,同時擔任北洋大臣,相當於清朝的外交部。

巡撫,則為清朝一省最高長官官職為從二品,加侍郎銜則為正二品,相當於省委書記。

布政使,按察使

清代由明代“三司”減去都指揮使司,變成“二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

清朝康熙以後,布政使從左右二人,改為一人,官職和巡撫一樣同為從二品,主管一省的行政和財政,但卻受巡撫節制。

按察使,依舊為正三品,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獄,同樣受巡撫節制。


一點點歷史


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布政使和按察使出現較早,總督和巡撫出現較晚。

先談布政使和按察使。明初朱元璋在釐定地方官制的時候,在各省不設置主官,而分為三司管理。分別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前兩者俗稱為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負責民政稅收以及頒佈政令。按察使主要負責司法工作。都指揮使司,主要負責軍事領域,和普通民眾的關係不大。清代時不再設置這一官職。布政使的地位要略高於按察使。按照清代的官場慣例,巡撫出缺的時候,由布政使署理,並且可以優先升遷。按察使一般要先升任布政使之後才能升遷成為巡撫。

再談總督和巡撫。明代中後期,傳統的三司分管的地方官旨在應對重大變故的時候顯得效率極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明政府開始設置總督和巡撫職務。早期的時候,總督和巡撫都是由中央派駐到地方的欽差,專門負責某一特殊事務,事務處理完畢,就要返回京城。因此並不是地方官的組成部分。區別在於,總督同時節制多省事務,巡撫只統領一省事務。後來,隨著地方事務日益繁雜,總督和巡撫從臨時性官職轉化為常設官職,也成為了地方官的組成部分。清代的時候沿用了這種體制。

關於品級,同類職務並不完全相同,和任職的地區,具體的任職時間以及官員本身的經歷有關。總督一般是從一品或者是正二品。巡撫有的是正二品,有的是從二品。布政使和按察使,大部分是從三品,也有正三品的。比如總督當中地位最高的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品級一般要比其他的總督高一些。在某些不設總督的省份,比如山東巡撫也要比受總督節制的那些巡撫品級要高一些。清代早期的時候,直隸總督授正二品,之後才授從一品。某些官員因為有其他加銜,有時候會有更高的品級。因此這個問題很難一概而論。不過總體來說,品級之間的差異不會太大。

最後談一下職權劃分。常設巡撫之後,布政使和按察使就成為巡撫的下屬官員,由巡撫管理。比較特殊的是四川,由於只設總督,不設巡撫,因此由總督直接管理。巡撫和總督的關係比較複雜。兩者都是統領轄地內的一切事務。總督的地位高於巡撫,但兩者並不是單純的上下級關係。嚴格來說,總督可以對巡撫進行業務指導,但不能命令巡撫做事。兩者互不隸屬。實際上有相互節制的關係。這是出於控制地方權力的目的而專門讓同級別官員互相監督。


zyb38537240


首先,這四個官職之中,總督最大,巡撫其次,布政使和按察使平級;其次,總督這一職務的制度化、常態化,是到了清朝才有的。

明代之時,總督並不常設,除了北京保衛戰時期于謙被授予“總督京師”一職之外,其他的總督一般都是有任務時才設置,執行完就撤銷。直到弘治年間,才出現第一個常設的總督——三邊總督,而後鑑於北方戰事吃緊,又設立了宣大總督、薊遼總督,成為地方上最高的軍事長官,直到明末有了“督師”才被其超越。

清朝將總督變為常設職務,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官階正二品,通過加兵部尚書銜和右都御史銜為從一品。清代的總督總共有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兩廣、四川、雲貴、河道九大總督,是文官在地方上所能擔任的最高官職。

巡撫在明初,也只相當於特派員的位置,並不常設,直到嘉靖年間才徹底地制度化、固定化。巡撫的職能主要是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從二品,但可以加兵部侍郎銜和右副都御史銜為正二品。明代的布政司、清代的行省均設有巡撫,官階略低於總督,一定程度上要受其領導。

布政使,起源於元朝的行中書省(即省)制度,明朝要去元朝化,所以將行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簡稱藩司,主官為承宣佈政使,簡稱布政使,正三品。明朝的布政使就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長官,與臬司、都司合稱“三司”。清朝時加以巡撫、總督轄制,成為其屬官。

按察使始於宋朝的提點刑獄司,著名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擔任的這一職務。元朝將其改為肅政廉訪使司,明清兩朝稱其為提刑按察使司,簡稱臬司;其主官為提刑按察使,簡稱按察使,正三品。臬司掌管一個省的刑獄訴訟案件,同時對地方官有監察之責。



青言論史


先說明朝:

明前期是沒有巡撫和總督一職的。

朱重八設定的省級權利是行政、司法、軍事三權分離。按察使職權變化不大,相當於現在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高檢檢察長。

布政使是行政主官,管財政和民事,相當於省長。

巡撫是因為權利太分散,為了平亂或打仗等工作需要集權,而設立的。開始的巡撫一般是都察院的僉都御史都等三四五品官兼任,相當欽差特派員的角色,並不常設,差使完了就交差完事,可能管幾個府,也可能跨省管幾個府的事。到中後期就成了常設職務。

總督的出現是因為後來有些事得一兩個省協調,比如胡宗憲平定倭寇,一般是二品的官兼任,已經相當於華東局書記兼大軍區司令員。再後來就有督師、經略等更牛逼的職務。但明代的督撫並不是正式的職務,是臨時差事。所以明代督撫管理範圍比較亂。

再說清代:

總督是地方官最高正式職務,只有六七個,也有加銜,卻是為了提升品級,相當於大軍區政委兼中央局書記。直督地位最高,是天下第一總督,最有錢的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都是大牛人,管著全國主要產糧地的湖廣總督,防著西北的陝甘總督,第一大省的川督,東南的閩浙總督。相當於水利部長的河督,相當交通部長的漕督。

巡撫巡撫是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

布政使主管一省的財賦及人事,具體職責有: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縣,督促其貫徹實施;管理府、縣各級官員,按期發放俸祿,考核政績;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統計全省各府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事內容。

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是省級最高司法長官。其職責相當於現代的省級公、檢、法機關。

品級以清代來說:總督是正二品,巡撫和布政使為從二品,按察使為正三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