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裡增設了4處電子警察,10天後正式上崗!

為了強化對新市民服務中心周邊道路貨車的管理,淨化新市民服務中心周邊道路環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05號令)第十六之規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二大隊在市政府周邊的八里湖大道(通嶺大道路口至安居路路口)、興城大道(長虹西大道路口至尚德路路口)、祥和路全段增設4處電子警察抓拍貨車禁止通行違法行為,新增的電子警察將於2018年7月15正式投入使用。(公告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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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增设了4处电子警察,10天后正式上岗!

二0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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