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品牌取名

更近的《我不是药神》又将看病难的问题引起热议,医疗器械作为人体检查时必不可少的工具,是医疗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于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也是倾注了极大的心血,那么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如何给医疗器械品牌取名才能打造走出,在向龙头呢?

医疗器械品牌取名

 医疗器械品牌取名规则

好说、好念、顺口、好记、让人过目不忘;

能被消费者从众多品牌之中一眼发现;

医疗器械产品的用途、功能与独特性一目了然;

易引起人的美好联想;

创意富有特色,不与他人雷同;

品牌名称有后劲,有进一步深入开发的可能性;

生产与广告一体化,产品与名称系统化;

商品有格调,有品味;

能获命名及商标注册权。

医疗器械品牌取名办法

目标法:将品牌与目标客户联系起来,进而使目标客户产生认同感。运用目标法来给品牌取名,对于获得消费者认同具有强大的作用。

数字法:用数字来为品牌取名,借用人们对数字的联想效应,促进品牌的特色。

人名法:将名人、明星或企业首创人的名字作为产品品牌,充分利用人名含有的价值,促进消费者认同产品,可以提高认知率。

企业名称法:将企业名称作为品牌取名的依据。采用的是缩略语,即公司(企业)名称的每一个词的个字母组织起来构成一个新词,其特点是简练,但不能说明企业的特征,此种品牌取名办法有利于形成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相互促进,达到有效提升企业形象的目的。

价值法:把企业追求的凝练语言为品牌取名,使消费者看到产品品牌,就能感受到企业的价值观念,对消费者迅速感受企业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外法:运用中文和字母或两者结合来为品牌取名,使消费者对产品增加“洋”感受,进而促进产品销售。

医疗器械品牌取名的相关法律法规

1.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命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规范医疗器械命名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使用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有助于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监管环节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有效识别,逐步推进、全面实现医疗器械通用名称是科学有效监管的有力保障。

2.大力做好《命名规则》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命名规则》,制定计划并加强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组织集中培训。

3.关于《命名规则》实施后注册申请项目的处理

自2016年4月1日起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命名规则》拟定产品名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对产品名称予以审核规范。

4.关于《命名规则》实施前已获准注册项目的处理

在2016年4月1日前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其产品名称可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时,在产品不变的情况下,为符合《命名规则》而改变产品名称,注册申请人可以按照延续注册提交申请,并提供产品名称变化的说明,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对产品名称予以审核规范,并在注册证备注栏中注明原产品名称。

5.关于《命名规则》实施后备案项目的处理

自2016年4月1日起,办理类医疗器械备案的产品,备案人应当按照《命名规则》及备案的相关规定确定产品名称。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注意收集《命名规则》实施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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