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說律師函的作用,比個人的簡訊、通話更加有用?

為什麼說律師函的作用,比個人的短信、通話更加有用?

什麼是律師函?

律師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

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

它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為什麼說律師函的作用,比個人的短信、通話更加有用?

律師函有什麼作用?

第一,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一般的債務訴訟時效為三年,很多債權人經常拖著拖著就把這個時間給忘了,即便偶爾想起,發信息或打電話向對方催債,但是由於更換手機的頻繁,許多催債的證據也不知不覺地就丟失了。

所以,如果在訴訟時效之內,讓律師發送律師函,律師函就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債權的證明,它比聊天記錄更加具備法律效力。因為它是由律師出具的,律師的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督促對方履約。

律師函的出具,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督促對方履約。律師函的出具,要比當事人的私聊更加正式。基於律所的地位和律師的身份,律師函更容易引起對方的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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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先禮後兵。

老賴有很多,因為他們已經不需要面子了。可是,很多人還是需要面子的。

在糾紛還未正式爆發的時候,通過律師函的方式向對方進行催告,會比法院的傳票更加溫和,也更容易讓人接受。此時,雙方更容易坐下來好好協商,討論下問題該怎麼解決。

如果實在不行,再進行訴訟,只要對結果沒有太大影響,也還是來得及的。畢竟,訴訟牽扯到的事務會更加複雜,時間拖的也會更長,對雙方來說,不到萬不得已,其實不是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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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制止不法侵害行為。

在商務活動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不正當競爭或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情形。當然,有些是無心的,有些則是有意的。此時,可以通過發送律師函,告知對方存在不法侵害的事實,督促對方停止不法侵害行為。前面說過,律師函是比較正式的法律文件,他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裡壓迫。大部分企業會認真去考慮自己是否真的侵權,如果是,繼續侵權會給自己造成什麼影響。如此一來,很多企業便會自覺地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第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當出現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等情形的時候,另一方可以通過發送律師函的方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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