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過“律師函”背後的工作與責任,你還會覺得貴嗎?

很多當事人利益受到侵害,又認為打官司麻煩,這時,律師便會告訴他,你可以選擇發 律!師!函!然後,對方就不再理睬我們,都是因為覺得這張“函”——貴!

原因就在於:在他們看來,律師函無非就是一個簡單的“告知書”,並不需要多少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當律師事務所寄出一份律師函,其背後有多少工作~

1、簽訂委託協議;

2、收取費用並出具發票;

3、要求委託人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核對原件);

4、審查資料並向委託人瞭解相關案情(必要時核對資料真實性);

5、通過全國信用網查詢發函對象的基本信息;

6、案情複雜的,通過裁決文書網查詢類似判例;

7、起草律師函;

8、將律師函草稿發委託人徵求意見;

9、根據委託人的意見對律師函進行修改 ;

10、將律師函草稿交律所質控人員審核;

11、根據質控人員的建議對律師函草稿再次修改;

12、將律師函修改後的草稿再次交委託人徵求意見、交律所質控人員審核;

13、打印並交承辦律師簽名;

14、交律所行政管理人員加蓋律所公章,並履行登記手續 ;

15、複印備份;

16、讓委託人提供律師函收件人、地址及聯繫方式(必要時調查確認) ;

17、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和查詢的地址、收件人,用EMS將律師函寄出(快遞單填寫是需要點技術含量的喲);

18、查詢並打印EMS的投妥情況,並告知委託人(否則,要重新寄發一份);

19、將律師函覆印件、EMS回執及投妥信息發給委託人備查;

20、整理歸檔。

一份律師函的好壞涉及的價值可以成千上萬,甚至更高?也許會有人問一份律師函何必大驚小怪,大費周章?但一份律師函在律師看來,卻是一件非常完整的案件,不能隨意而為之。

一、什麼是律師函?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顧名思義,律師函必須是由有執業資質的律師起草發出、由律師親筆簽字的文件,習慣上還要由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加蓋公章。當然,律師函也是基於當事人委託才發出的,所以,還需要當事人的身份文件和相關授權委託文件。

二、為什麼要發律師函?

當事人委託律師出具律師函的目的:

1、大多是用於表達自己的要求,如催債、要求對方限期履行義務、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責任等;

2、有的是用於溝通、詢問、瞭解相關事實;

3、有的單純是為了表達自己的立場、觀點,澄清事實。以上目的可能是單獨的,也可能是同時具備。

三、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人選擇發律師函呢?

通過律師以律師函的形式發送,一是考慮到以律師的身份發函,形式上更鄭重、更嚴肅。二是律師發函前會對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分析,給當事人相關建議,有利於當事人提出更合理的要求,有效組織事實和證據,爭取最大化自己的合法利益。實際上,很多律師函的發出,是當事人提起訴訟維權的前奏。如果律師函發出後,對方沒反應,或者經溝通無法達成一致,訴訟往往是下一步的選擇。事實的整理、訴求的分析、證據的準備等很多工作,從發函階段就已經開始了。

四、律師函值多少錢?

律師函通常不會是長篇大論,一份律師函,少則一頁,多則兩三頁,要花多少錢呢?

律師函的價格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這隻能根據具體的事件,同具體的律師溝通後,協商確定。

有人提出會質疑:不過是一份一兩頁的文件,為什麼價格那麼高?這一點,可以明確的說,自有其道理。律師函不單是發一兩張紙的事。

發律師函可以很簡單:當事人說什麼,律師寫什麼,寫好籤字蓋章發出去結束。

五、一個負責任的律師會這樣做

發函前律師要先了解案情,判斷要求的合理合法性,並給出建議和分析,這需要律師的專業知識。發函後還可能涉及同對方溝通交涉,處理的過程。

一份律師函背後,實際涉及事實整理、案件分析、訴求確認、證據收集等事務,都是很專業的事,細微的操作不同,都可能對將來案件結果產生重大影響。這屬於律師非訴業務的一種,有時甚至比訴訟業務的工作量和風險還要大。

所以,根據涉及的案情、標的、當事人的要求、實際可能的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況,律師函的價格差異也就很大了。同一件事,不同地區、不同律師的報價也會有不同,這個只能當事人自己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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