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挂靠社保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
大部分是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将社保临时性地挂靠在一个公司里头。
但是,挂靠其实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主要不是民事上的,而是刑事上的。
我们从一个孕妇的例子来为大家做个说明。
陈女士原本是在A公司上班,公司为其缴纳的是最低社保。
2015年5月,陈女士因为怀有双胞胎,便从A公司退保,让朋友的B公司帮其缴交较为高额的社保,而她则是继续留在A公司上班。
之后,刘女士产下双胞胎,从社保基金中获取生育津贴6万余元。
她虚构在B公司上班的事情,最终被社保局知道,社保局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报案的理由是——诈骗罪。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陈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构成诈骗罪。
最终,陈女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讼赢说法: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保。如果双方只是通过挂靠的方式来缴纳,是不允许的。
社会保险具有金钱给付性,以虚构劳动关系的形式来挂靠社保,本身就有骗取保险的嫌疑。
如果当事人确实骗取了相应的保险费额,那就实实在在地构成了骗取保险的行为。满足诈骗的条件。
比如上述案件中的陈女士,她确实是为了多获取生育津贴才把社保转移到B公司。
而对于B公司而言,其帮助陈女士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可能会构成诈骗公私财物的相关罪名。
原创声明:本文为讼赢法律平台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
如果喜欢我们的文章,请转发收藏。
讼赢,联合全国各地律师
力图打造最优质的律师服务平台
为用户提供同城律师服务
方便快捷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閱讀更多 訟贏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