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正確姿勢!你get了嗎?

帶薪年假正確姿勢!你get了嗎?

炎炎夏日,許多小夥伴們紛紛開始規劃今年的夏天如何度過,休年假的小高峰也隨之而來。對於員工帶薪年假,HR需做許多具體工作,這些關於“年休假”的知識你一定要清楚!

什麼是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帶薪年休假能休幾天?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上述第(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到新單位不滿一年有權休假嗎?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職工只要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即具備了享受年休假的資格,

該一年的工作經歷並不僅限定在現用人單位,也不限制在同一家用人單位。

工作時間是指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全日制工作時間。

當年度已享受婚假、產假等還能休年休假嗎?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員工的休息日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單位組織旅遊能代替年休假嗎?

未經職工同意,單位組織旅遊不能代替年休假。

勞動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時間與方式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安排之時亦應尊重職工的個人意願。

用人單位安排集體外出旅遊替代休假的,應當證明此方式屬於雙方約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單位規章制度中的規定,或雙方就此形成專門的合意。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安排旅遊不屬於勞動者享受年休假的情況,而應屬於用人單位在年休假之外另行提供的獎勵或福利。

不休或少休,工資怎麼算?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而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所以說,當員工主動提出不休年假時,不能拿3倍工資;而當用人單位因為工作情況徵得職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後,員工才可拿到3倍工資。

辭職時年假沒休完怎麼辦?

辭職時年假沒休完,用人單位應折現支付。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當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數×3倍平均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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