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多年辦不了登記無奈起訴開發商 業主拿回大修基金和契稅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2008年購房、2009年入住並向房產公司繳納契稅、大修基金等,可至今也未能辦理產權登記。經過起訴、申請執行,昨日上午,王先生和其他26戶業主從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領回了共計74萬餘元的契稅、大修基金等。

2008年4月,王先生與陝西某房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了位於西安勞動南路的一套住房。2009年3月,房產公司將房屋交付,王先生向房產公司繳納契稅6300元、大修基金12600元及工本費等。然而,房產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屋產權備案登記,後經核實,房產公司並未向房產登記機關提交產權登記的資料。王先生遂將開發商起訴至蓮湖法院,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契稅、大修基金等,並支付利息。

今年1月,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被告房產公司承認王先生主張的事實理由,辯稱因該項目與施工建設方發生糾紛,辦理房屋產權備案登記手續的圖紙及其他資料沒有交付給他們,工程無法驗收,因此導致大修基金、契稅等無法向房地產登記機關繳納,房屋產權備案登記也無法如期辦理。該公司願退還業主繳納的大修基金、契稅等。

3月1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房產公司向王先生退還契稅、大修基金及工本費等合計18980元,並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還有26位業主因同樣案由起訴,法院均作出判決並已生效。

但直到5月下旬,業主們仍沒等到退款。5月21日,27戶業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5月29日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報財產,逾期將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制裁,並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經過執行法官努力,被執行人終於在6月27日下午,將所有案款匯入法院指定賬戶,執行法官連夜通知了業主。

昨日上午,辦案法官為27戶業主兌現了74萬餘元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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