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法死磕,信用卡違約者的無奈之舉,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鬥法死磕,信用卡違約者的無奈之舉,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超前消費使信用卡氾濫,刷卡時慷慨大方,還款時眉頭百結,是你刷了信用還是卡信用卡涮了你?在全國三億多信用卡用戶中,有多少人為還信用卡而寢食不安,也有多少人信用卡違約失信而受到處罰。

王君因三萬的信用卡還不上而被拘留,走進拘留所,他不禁訝然,原來好幾天不見的朋友都在這裡相遇了,相視苦笑。王君原在一家鋼鐵公司上班,工資收入也不錯,化錢就有點大手大腳,平時也沒積蓄,屬於月光族一類。在國家打擊地條鋼的政策下,公司一下子關門倒閉,斷了收入,就刷起了信用卡,日積月累信用卡就欠上了,開始他和朋友之間還相互刷卡還卡維持,後來連利息都付不了,自然成為違約人。從拘留所出來,王君的手機被定位監控,不能出城,偶爾出去必須報告,他想出去打工也走不了。有一次他做搬運工隨物流車剛出縣城,追蹤的電話就打過來,他一氣之下取下手機卡扔了。後來約談時問他手機為什麼關機,他說沒錢手機也用不起,不用了。如果還要拘留我等著,愛怎麼我都奉陪。面對這樣的死磕還能怎麼樣?小縣城信用違約的有1200多人,總不能把他們都關在拘留所吧。其實王君從心底裡也想著還卡,他在物流公司做搬運工,每月也有四五千收入,但一次性還不清,還不清等於沒還,就不如不還,加上受過拘留監控,就有叛逆心理。原有的手機卡扔了就叫朋友辦了一張,離了手機可真不好過,但這號碼只有最親近的人才知道。銀行卡凍結了他就用母親開的卡。你有規定我有辦法,不犯大法就是故意死磕。象王君這樣的人不在少數。

欠債還錢這無可厚非,但銀行等相關部門是否可以根據債務人的具體情況分別協商還款。我想大多數的違約者並不是惡意透支套現,只要理性對待都會得到合理的解決,而對極少數意套現有錢不還的則重點打擊,區別對待,而不是一概都拘留監控,人家的自由都沒有了還怎麼掙錢還款。作為負債人也不要死磕,那樣也沒好處,誠信社會,你消費了就得負責,沒有能力得努力,有了錢應該歸還。不知小編說得妥否?暫以此拋磚引玉,請各位朋友建言。

鬥法死磕,信用卡違約者的無奈之舉,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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