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房子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商品?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东西是生活必需品。

离开了这些东西,我们将无法正常生活,甚至无法生存。

比如“衣食住行”这四个方面必须要得到基本的满足,人们才有可能去做其他事情。

但是,生活必需品虽然有价值,不一定有价格。

比如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虽然一分钟我们都离不开,但是不用花钱购买。

所以空气事生活必需品,却不是商品。

不过,我们生活中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在很多情况下也是商品。

比如食物、衣服、交通以及房子。

对于这些即是商品又是生活必需品的东西,很多国家都会将他们和一般的商品区别对待,来保障人们享有这些必需品的权力。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房子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商品?

​拿房子来说,房子虽说有商品属性,但它本身也是生活必需品。

在“人人有房住”这个问题上,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去处理。

比如新加坡,全国超过80%的人居住在政府提供的“组屋”内,从而保障了居者有其屋。

美国虽然没有新加坡那样人人居者有其屋,但是美国将附加在房子上的所有权力都剥离了出来。

只要你住在这里,不管是买的还是租的,你都享有完全同样的权力。

孩子上学的权力,以及享受当地居民所有公共功利。

房子虽然有商品属性,但是附加在房子上的教育、医疗、养老、户籍等等权利是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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