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看病救命重要?還是製藥公司的專利重要?從印度仿製藥說起

《我不是藥神》提到了一個印度的經濟現象,那就是廉價的仿製藥。

在美國,開發一種新藥是成本極其高昂的事情。

研發出配方以後,還要通過大規模雙盲對照試驗

整個過程可能需要歷史數年,耗費數億甚至數十億美元才能拿到FDA的批文,上市銷售。

這就導致新藥上市以後,價格極其昂貴。很大一部分成本是研發和測試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窮人、特別是那些貧窮國家的窮人,根本就用不起。

窮人看病救命重要?還是製藥公司的專利重要?從印度仿製藥說起

​而印度就是這麼一個人口眾多,卻又十分貧窮的國家。

於是就有印度的製藥公司去直接仿製歐美國家的藥品,這樣就可以避開研發和測試費用,使藥品的價格大幅度降低。

但這樣以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侵犯專利權的問題,怎麼平衡這個問題呢?

印度人的想法是:相比製藥公司的專利權,窮人的命更重要。

1970年,印度頒佈了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企業可以隨意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製藥工藝不太一樣就行。

印度的製藥業就這樣走向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道路。

當然,印度的仿製藥也不會拿到歐美市場上去銷售,那樣會被告的。

但是,歐美的製藥公司也很難去印度打專利官司,因為印度政府對仿製藥採取了縱容甚至保護的政策。

仿製藥雖然可以讓窮人治病救人,但是也有壞處。

如果大家都去仿製的話,那麼面對鉅額的研發和測試費用,誰還會去開發新藥呢?

這又回到了問題的原點,窮人的命和製藥公司的專利權,哪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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