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人社部起草了《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费用,个人无需缴费!
这样看来是个好消息,
比如不用再担心社保断缴!
但是!
失业金可不是那么好领的,
而且也不可能失业太长时间啊!
没工作没工资要饿死个人了!
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关于失业金领取的问题!
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啥?
要想领取失业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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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首先就是必须交社保,交社保,交社保!重要事情说三遍!
最低要符合一年要求哦!
失业金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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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公司倒闭)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申领失业金!
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都是主动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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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登记办理地点: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办理资料:解除合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学历证书等,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过期作废。
看了以上三个条件后,小编对失业金望而却步....果然国家的钱不是那么好领的!失业金能领取多少?
根据各地规定不同,一般是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到八十!
小编建议大家,如果不想社保断缴又身处异地:
1、要么找好工作再离职;
2、要么找个代缴机构;
3、要么........别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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