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案札記

天氣很悶熱,是入夏以來的第一個熱天,正在辦公室整理案卷,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來到辦公室。急急忙忙的說,我兒子殺了人,聽說快要槍斃了,你能幫幫我嗎?我讓她坐下來慢慢說,她說她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聽村裡人說兒子在河北殺了人要被槍斃了。我問她事情出了多長時間了,她說有一個多月了。我說你別急,現在你兒子不會被槍斃的,案件還在公安局,不可能那麼快的。她說你能去河北看看我兒子嗎?我說要等兩天我才能有時間,她很失望的對我說,我在浙江打工才回來,很想去看看兒子,問問他到底怎麼了,孩子很老實,怎麼會殺人呢?看著她急躁的模樣,我不忍心讓她在焦急中再等幾天,這幾天也許是她最難熬的日子,於是我放下了手頭的案子,和她一起去了河北。經過一路的顛簸,我們來到了河北廊坊一個偏僻的縣城時,已經晚上十點多了。第二天我早早地到了公安局,把門的保安說法制室要到八點半才能上班。我便到刑警隊隨便問了問,沒想到接待我的警官正是辦理這個案件的警官,他仔細的審查了我的律師證及公函,說我帶你去看守所吧。這時那位母親走過來對說,你求求警官讓我去看看我兒子吧,千里遙遠的來到這裡,我想看他一眼。我說不行,除了律師誰也不可以見他的。經過一番例行的嚴格的審查,嫌疑人被帶到了我的面前,我打量了他一下,他個子不算很高,一個月的監獄生活使他的面色顯得很憔悴,眼裡既沒有殺人犯的兇光 ,也沒有恐懼和遊移不定,倒是顯得很漠然。還沒等我開口,他就說你有煙嗎?我點燃了一支菸遞給他。我說:“我是你母親為你聘請的律師,可以為你提供法律幫助,你有什麼話可以對我說。”他的眼睛忽然一亮。我說你為什麼要殺人呢?他說:“我是殺了人,但我和那個人無冤無仇”。我聽得懂的他的意思,他的言下之意是他和被殺的人無冤無仇,他為此殺了人罪應該輕一些。他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識有這樣的想法,我不感到意外。我反問了一句,和你無冤無仇的人你竟然能殺死她,什麼樣的人你才不殺。他一時語塞。我說你把經過詳細的講一下,他又要了一支菸。他才23歲,再過兩個月就要結婚了,他很早就來到河北打工,由於他很能幹,老闆對他也很好。有一次老闆邀他到家裡吃飯,和他一起吃飯的還有老闆的哥哥和當地的一個朋友,喝酒時老闆說起他們當地有一王姓老闆調戲他老婆,老闆的哥哥很生氣,說要把王姓老闆殺了,拿著刀就去了,老闆順手也給了他一把刀,讓他也跟著去,當他走到王姓老闆的住處時,老闆和老闆的哥哥已經把王姓老闆殺死了。他們對他說屋內還有一個女人,她不死的話,他們都得死,就讓他去殺死那個女人,他就把那個女人殺死了。我問他是怎樣把那個女的殺死的,他說開始時在她的左肋部捅了一刀,她說我和你無冤無仇,你為什麼要殺我?他說是他們要我殺你的,你死了也不要怨我,你要怨就怨他們。我說這個時候你還能下去手嗎?他說他也不想殺人,是老闆和他哥哥在外面不停地催他。我問他捅了幾刀,他說捅了七刀。我的心不由的寒了一下。我問他為什麼要殺她那麼多刀?他說幾刀都沒有殺死她,最後還是把她的喉嚨割斷了。我問他你現在後悔嗎?他說後悔,我說你怎麼這麼傻呢,開始時他們把人殺死了,你又沒殺人,你怕什麼,他們要殺人滅口他們可以自己動手,他們是借你的手去殺人,同時也把你牽進去。他問最後會怎樣判呢?我說你這樣的情節是很惡劣的,他說我這樣的情節能算惡劣嗎?這一次他的話讓我不僅感到意外而且感到很荒唐,我問他怎麼才算惡劣呢?他無語。沉默了一會,他問:“我會判死刑嗎”?我說:“你沒有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呀”。他說:“我知道我會死,請你對我媽媽說,我在這裡很好,不要她擔心我”。我說:“你的父母把你拉扯大容易嗎?你這樣做,你的母親很傷心,她也來到了這裡,按規定她不能見你,你不讓她擔心她就不擔心了嗎”。他低下了頭,我看見有淚水從他的眼中流出。我說:“也不是沒有一點希望,你要好好認罪,爭取寬大處理,再者你能對死者的家屬積極賠償,爭取死者家屬的原諒,也許你還能有機會活著”。他說:“我家裡很窮,要是一、兩萬元也許能賠得起”。我說這些錢,遠遠是不夠的。他又沉默了。我說:“你也別急,慢慢想辦法吧,你在裡面好好認罪,爭取有個好的態度”。結束了會見,我和警官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我們都沉默著,誰也沒開口說話,我在想見了他母親我該怎樣對她說。上了車,警官說其實這個小夥子很能幹的,在我們這裡打工時,很多老闆都很喜歡他,這次犯事也是出於報恩。去年他父親去世,當時沒有發工資,這個老闆給了他2000塊錢讓他回去奔喪,也正是這2000塊錢讓他為這個老闆賣了命。送走了警官,見到了他母親,面對她急切的發問,我不知道怎樣回答她,沉默了一會,我說:“情況不是很好,你兒子確實殺了人”。她哆哆嗦嗦的罵了一陣自己的兒子,然後急切的問:“會槍斃他嗎”?我說目前還不好說,能對受害人積極賠償,也許還有希望。她問:“那得要多少錢呀”?我說:“不好說,也許要幾十萬吧”。她一下愣住了:“我們上哪弄這些錢呀”?我說:“慢慢想辦法吧,也許不會那麼嚴重”。


她說:“律師,你不要安慰我了,其實我都明白,我兒子是沒希望了”。我心裡一陣難過,安慰她說:“也許你兒子會有救的”。會見已經過去半月多了,可是這件事時常在心中想起,他的家人已經放棄了對他的努力,也不會委託律師為他辯護了。當然按照國際慣例和國家法律規定,法院會為他指定律師辯護的,因為按照國際慣例這樣的重罪,沒有律師的審判是非正義的。但是這樣的情節,律師又能給他做怎樣的辯護呢。從我內心來說,也就是不以律師的身份來說,他死是罪有應得,因為他非法剝奪了別人的生命,給受害者的家屬造成了永遠的傷害。但是他也給他的母親及其他的親人造成了永遠的痛苦。我常常想,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為什麼因為一點區區小事,有時甚至什麼事都不為,動輒就刀棍相加致人死命,還有些是舉刀揮向那些天真爛漫的無辜的孩子。夫子說:“人之初,性本善”。還有人說:“人之初,性本惡”。我是傾向於性本善的,但也不乏有性本惡的人。記得作家柳青說過:“人生的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往往只有幾步,特別當人年青的時候”。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走好人生關鍵的幾步。
律師辦案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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