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檢察院首例不批准逮捕複議案件公開審查,讓正義「看得見」

银川市检察院首例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公开审查,让正义“看得见”

银川市检察院首例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公开审查,让正义“看得见”

一起涉嫌搶劫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是否應該逮捕?在被害人家屬及其近親屬中引起較大反響,導致信訪傾向。為促進明法知理,有效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穩定。近日,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就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涉嫌搶劫一案召開審查逮捕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

银川市检察院首例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公开审查,让正义“看得见”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某於2018年4月30日駕車從安徽出發抵達銀川,後共同商議去小商店以使用假幣購買小件商品換取真幣,2018年5月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某駕車竄至賀蘭縣一個小商店購買衛生紙、香菸等換取真幣,在使用假幣購買了一條中華牌香菸後被店主石某某(被害人)識破,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某見狀便駕車逃跑,石某某追上雙手扳住搖下玻璃的車窗阻攔其逃走,犯罪嫌疑人張某加速行駛,並左右拐彎強行甩開石某某,被害人石某某被拖行70餘米後甩出,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某被抓獲。公安機關以張某、張某某涉嫌搶劫提請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銀川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以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搶劫罪批准逮捕,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被害人家屬不服,情緒激動,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某。

該案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被害人親屬存在鬧訪的傾向,案件處理適宜公開聽證。為此,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召開審查逮捕公開聽證會,邀請公安機關案件承辦人員、被害人近親屬(未委託代理人)、人民監督員等10餘人參加了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承辦案件的檢察官主持,首先由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法律對逮捕犯罪嫌疑人應當同時滿足條件的規定、審查認定案件證據的基本情況和犯罪嫌疑人涉及的相關罪名解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其次由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就提請批准逮捕的證據和理由,申請複議的理由和依據等作了概括說明。之後被害人親屬發表了對事實的認識理解和不服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見。聽證會參會人員在認真聽取各方彙報和意見後,客觀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偵查人員表示將進一步深入調查取證,三位人民監督員也分別發表了自己的意見,認為現有證據存在欠缺,不符合逮捕條件。案件承辦檢察官向其近親屬做了耐心細緻的說理工作,對被害人親屬提出的經濟賠償問題,引導其通過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最終,被害人親屬提高了認識,情緒有所緩解。

公開聽證後,檢察機關做出維持原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自治區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張懷才到場進行了指導,要求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偵查,進一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深挖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其他犯罪。銀川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馮淑秀表示,對符合條件的逮捕案件進行公開審查,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依法、全面、及時、規範、便民”原則,以讓人民群眾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加強辦案過程動態公開,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不斷提升檢察機關親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的具體舉措。

銀川檢察新媒體工作室 2018年第99期

【總第5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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