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員出手不一樣 主動履行消影響

“我聽說今天縣裡開了大會,全縣要構建誠信社會,鄉里和村裡都把大會內容告訴我了,咱縣委書記都參加大會了,俺村裡的聯絡員還找我談心,我不能不把自己信譽當回事了,以後做生意也沒法幹呀,我願意主動把撫養費交到法院。”被執行人錢某在濮陽縣法院執行法官辦公室懊悔的說。5月25日下午,在剛剛召開濮陽縣構建誠信社會破解“執行難”動員大會後,被執行人錢某就主動履行了孩子的4500元撫養費。

聯絡員出手不一樣 主動履行消影響

申請執行人李某的母親與被執行人錢某同居生活,於2011年生育女兒李某。後因感情不合雙方分居並簽署協議書,協議約定李某跟隨母親生活,錢某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1500元,每月30日前支付下月撫養費。簽訂協議後,錢某支付撫養費2700元,之後未按照協議約定支付李某撫養費,李某遂將錢某訴至法院。2017年12月,濮陽縣法院依法判決錢某自2018年1月5日起每月給付申請執行人撫養費1500元,直至其年滿18週歲。判決生效後,錢某未履行判決義務。2018年4月8日,李某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錢某支付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4月5日的撫養費4500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濮陽縣法院執行法官及時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清單,並多次與被執行人錢某電話聯繫,向其釋明執行相關法律,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但被執行人對主動履行始終猶猶豫豫。正在執行法官犯難時,濮陽縣於5月25日召開了構建誠信社會破解“執行難”動員大會,經縣綜治委研究同意,由全縣79個縣直單位,21個鄉鎮共計1181人組成的執行聯絡員隊伍已基本建成,將強力助攻破解“執行難”。大會後,濮陽縣法院執行法官迅速聯繫被執行人錢某所在鄉鎮及行政村的聯絡員,向他們介紹案情並請求支持,在多次協商後確定了工作思路方法。最終,在執行聯絡員的助攻下,完滿執結這起撫養費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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