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节税简席析

税收具有:固定、强制、无偿
三个特性。

有一种说法是:企业筹划节税是个“伪命题”。我个人比较认同这种说法。税收的“固定性”是这种说法的一个强力支撑。但这并不意味着税负没有下降的空间。

事实上,任何降低企业/居民税负的手段措施都是以国家(中央或地方政府)为主体出台的优惠和减免政策。而不是企业/个人的行为主导的,造成事实税负水平差异的在于纳税人对政策的把握和利用程度不同。有的是对政策不知晓,而有的则是不能物尽其用...

至于节税力度的大小,则因不同优惠政策而异。

税收是国家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取得了空前成就,但发展不平衡也是显著的特点,区域不平衡、行业不均衡…因此,国家也从宏观层面对其进行调节。利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金融手段、行政手段...对落后地区、关键产业、重点企业予以扶持。

具体措施的优惠力度,以我在招商过程中涉及到的秀山总部经济政策举例。

秀山位于重庆最东南武陵山区,是以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自治县。2017年GDP67.44亿元全市排名32位/38(搜狐财经)。

  • 目前"总部经济"总体的支持措施是对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50%予以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所得税留存比例为40%。折算过来增值税整体可节税15%-20%,所得税优惠12%-20%!​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企业,支持所得税核定征收。一方面可以对企业成本费用进行合理分摊,能综合降低所得税70%-80%;同时个人所得税也能降低70%-80%。

以500万元企业利润全额分红举例。

  • 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x25%=125万元
  • 应交个人红利所得:
(500-125)x20%=75万元

合计交税:125+75=200万元

假设通过切割独立或新增服务项目,并将其外包至独立运营的合伙/独资企业分摊500万费用(极端举例方便计算和展示,成本费用必须合理合法),则企业利润降低为0,企业所得税相应为0。个人分红没有了红利所得也为0。

而承接业务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需缴纳:3%增值税,0.3%附加税,3%以内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另外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样适用30%-50%地方留存奖励。综合税费27万元左右。

折合综合优惠力度:

(200-28)➗200=86%

此核定征收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另有支持核定所得税率的优惠政策。要核定征收的请关注我(私信回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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