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校園貸」買手機,他們竟認爲自己不用還,400多人成被告!

一群分佈在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的400多名大學生,不惜通過“校園貸”借錢買手機。

更讓人震驚的是,不少大學生還認為:他們借的錢可以不用還。

“‘校園貸’是非法放貸,是國家打擊對象,這錢我們可以不還。”

主辦法官跨省協調,只有3名同學肯還錢。

借錢買高檔手機後不還錢

今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

據主辦該案的黃支革法官介紹,這批“校園貸”是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704校花”業務借貸,從借款合同看,每個案件借款金額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來買高檔手機。

手機到手後,這些大學生沒有還錢,從而成為被告。

因很多大學生不在南寧,該系列案立案後,法院只能通過合同上所留地址寄送應訴材料,但不少材料遭到拒收。

法官跨省調解 僅有3人主動還錢

為保障被告大學生的合法權益,6月初,主辦法官和原告方專門趕赴貴州貴陽市兩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學生,希望他們參加座談會,協商還錢。

令人遺憾的是,沒有一人願意參加。

主辦法官只好和高校老師溝通,原告也提出了調解方案。

按照該方案,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在合同中有約定)等訴訟請求,並同意結案。

然而,此行只有3名大學生選擇和解,並一次性歸還了借款。

這3名大學生已找到好工作,畢業就去報到;父母擔心他們因此事“丟”了工作,所以就替他們出錢處理。

讓法官大跌眼鏡的是,這3名大學生稱,收到法院傳票後,被起訴的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他們認為,國家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是非法放貸,所以他們借的錢可以不用還。

法官:案件缺席審理對他們不利

“‘校園貸’是非法放貸,是國家打擊對象,這錢我們可以不還。”

“不知道他們哪裡聽來這些錯誤觀點,如果這些大學生一直消極應訴,案件缺席審理對他們很不利。”黃支革法官說,如果判決這些大學生敗訴,他們仍不還錢, 等到上老賴“黑名單”,不僅要還錢,還會給個人信用留下汙點。

如果對該糾紛採取逃避的態度。案件缺席審判後,判決生效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不及時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大學生將會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後縱使履行相關義務,也會在個人徵信紀錄中留下汙點。

網友評論

唐有訟:學生上黑名單後果很嚴重。如果學生不還錢,大概率法院會把學生們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要知道,老賴們固然不害怕進黑名單,但是大學生考公務員、進國企事業單位被法院拉進黑名單的一個都不讓錄取。

酷酷的可愛糖:對法律要尊重。法院開庭最起碼要去的,否則你不去法院照樣判決,照樣執行,而且會對不去的人作出不利的判決。所以,尊重法律,要從學生時代抓起。否則長大了,都變成“老賴”就麻煩了。

你笑我太多情:借錢可以,但不要無節制,也要考慮自己能不能還,都是成年人,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提醒:

在校大學生應當建立良好的金錢觀、物質觀,在高檔、超前消費面前保持理性。在有需要使用時,請認準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或銀行機構,多瞭解金融知識,合理使用“校園貸”,按時還款,養成良好的個人徵信記錄。

借“校園貸”買手機,他們竟認為自己不用還,400多人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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