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
浦城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暑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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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非法违规保护守法合规
根据市教育局等四部门统一要求,依法依规明确非法与合法、违规与合规边界,对非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整顿和查处,对守法合规的行为予以保护和进一步规范。
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以下六类不规范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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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疏堵结合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市教育局等四部门《通知》明确的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充分考虑校外培训结构办学特点,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承担治理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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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推进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支持中小学校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解决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问题。着眼长远,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学规范,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吕学辉)
往期回顾
制 作: 中 共 浦 城 县 委 宣 传 部
策 划:王树瑜
值班主任:吴勇君
编 辑:练军强 刘莉辉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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