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學生,教育該怎麼辦?

問題學生,教育該怎麼辦?

問題學生,教育該怎麼辦?

“問題學生”顧名思義就是有問題的學生,有什麼問題?簡單的說;就是學生在個人性格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人格和性格發生了偏差,情感意志和思維等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心理障礙,未能按照教育者的主觀意願發展,形成與人們預想不相一致的人格,這就成了我們教育中的“問題”。焦點問題是“不思學業”

作為教師,在施教過程中,令人最頭痛、最棘手的問題莫過於“問題學生”。要使這些學生從“問題”中走出來,讓他們迴歸社會、迴歸學校、迴歸學業,確實是非常難的事。但是,既然我們是教育工作者,就必須要盡職盡責,想盡各種辦法去最大限度地發揮教育的功能來幫教這些學生……於是我們根據教育教學的理論去“賞識他們,肯定他們,給他們信心,講究剛柔相濟的方式,注意留有餘地的迴旋”等一系列的方法施過後發現,“不思學業”的焦點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因為我們目前的所謂“學業”就是“應試的學業”,根本就沒有符合他們個性要求的“學業”。他們的基礎、能力和水平根本就跟不上應試教育的步伐。那就讓他在椅子上呆若木雞似的坐上個三年五載吧!這對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來說都是一種折磨和資源上的一種極大的浪費!

“問題學生”的越來越多,犯罪率的不斷攀升,教育的無可奈何等已不得不使人以更廣闊的視角來思考這個問題。

從 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始實施,作為一名在教育戰線工作近30年的老兵自然十分關注。瀏覽一番這個“法”聯繫當前教育的許多現象,不禁感慨萬千:唉!教育你怎麼越“教”越疲軟了!

現在一個家庭大多是一個孩子,掌上明珠、嬌生慣養自然是大多數家庭的一貫態度和作法,無需“法”護,天性如此。所以現時代的孩子就缺少老一代的自理、自立、自強的精神。時下這一個又一個“法”的出現簡直就是把孩子裹了個密不透風。這教育姓“教”還是姓“護”哪?一頭霧水。

請看“法”之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知是什麼人將此條的“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闡釋為: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違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責任。這種說法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傳播。確實起到了“震懾”我們這些孩子王的“犯罪分子”的作用。試想之,我們經常說某人一件簡單的事都不會做為“笨”,有些人還形成了口頭禪,無論人們做什麼事只要做不成,都說是“笨、笨、笨死了”。假如這也犯法的話,那有些人一天得犯多少次?不可否認,教師侮辱人格尊嚴的語言會給思想脆弱的孩子造成傷害,其後果也是無法想象的。你說一個“笨”就已經不好聽了,何況後邊還加一個惡毒的“死了”,雖然有著恨鐵不成鋼的好心,但這確實有點不雅。可是把這樣一句話說成是犯法,那教師的工作真是天天該提心吊膽了。

最近一段時間經常看到一些令人深思甚至是令人觸目驚心的事情:北京海淀區藝校學生侮辱老教師事件,萬人簽名聲討,這是一個悲劇,悲劇的意義不僅僅是那位老師失去了尊嚴,而是我們的教育失去了尊嚴,看著那一班的學生開心的笑容,我的心在滴血,是誰讓青春年少的他們這樣醜陋,這樣的學生是老師不敢管,學校不敢問……最後當真的有人過問時,慈愛的老師竟然說:“都是一些孩子,他們是跟我開玩笑那……”悲哉!悲哉!

因違反校規被老師警告要扣分,安徽省肥東一所中學初一學生竟夥同兩人帶著鋼管當堂追打班主任老師,打完後,還不依不饒,讓班裡學生低下頭,叫老師跪下給自己道歉,老師被迫無奈只好當堂下跪,全班同學潸然淚下,學生看老師跪下道歉後揚長而去……

還有更甚者,打不算還要殺,把老師好心的“管”看成是不共戴天的行為:2007年5月,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的一所中學。隨著第三節課上課的鈴聲,年輕漂亮的語文教師高高興興地走進了三年八班。上課了,同學們都在聚精會神地聽課,這時老師發現一名男學生趴在桌子上沒有聽講。一種為師的責任感與職業道德使老師不能不管不問。於是便以委婉口氣說:“xxx,你這麼高的個子趴在桌子上睡覺不怕人笑話嗎?快起來吧!”就這樣一句話,便使這名男同學動了殺機。

在下課鈴聲響起的時候,同學們都陸續走出了課堂,語文老師也在整理課本準備離開,這名男同學也隨著人流走向講臺,冷不防把老師按在講臺上,一刀刺進了老師的身體,鮮血頓時噴了出來,語文老師倒在了血泊中。師生們手忙腳亂把老師抬上了120救護車送往醫院,但大家的努力並沒有能留住這位語文老師,從案發到去世,時間總共不到十分鐘。

她還是一位溫淑賢良的好女子,一位好軍嫂,十餘年默默地支持戍守邊防的丈夫,照顧家中的老小,三十六歲的大好年華就這樣……

看後我心酸、我悲傷、我憤怒!有這種情感的實際不止我一人,針對上述這類情況,許多人站出來說話了:有人強烈呼籲國家設置教育法庭,設置專門的青少年處罰機構進駐學校,採用澳大利亞的紅黃牌教育制度,學生累計出現三次違紀就得罰出教室,並用行政手段傳喚其監護人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到專門設置的隔離室進行隔離教育(其實就是拘留)。累計三張紅牌就得用行政手段對其家長予以經濟制裁!他們認為紅黃牌教育制度的好處在於:賦予了教師以絕對的權威;維持了正常的教學秩序,減少了老師的負擔;督促家長對孩子嚴加管教;對學正起到了震懾作用。

對學生約束的“法”在國外多得很,美國的教育是非常民主的。但是,懲戒也是異常嚴厲,嚴厲得我們幾乎是想象不到。如損壞了一塊玻璃,要5倍的賠償,還要關禁閉(每個學校都有一到兩名警察和專門的禁閉室)。新加坡、日本、韓國等都允許教師適度的體罰。

國外的這些東西不一定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但起碼對我們的只約束教師不約束學生的“法”的現狀有借鑑意義。

杭州“西點男孩”訓練中心的另類教育在我國引起強烈反響。鞭子、黃連、辣椒醬是這裡的教學法寶。作業沒做完就不能睡覺,老師寧願陪同熬夜到天亮。不聽老師提醒,違反規定,說謊和學習有明顯退步,孩子們必須接受不同力度的吃辣椒醬、吃黃連,鞭刑等懲罰。

創辦人萬國英說“西點男孩訓練中心的辦學目的,就是想以全封閉、軍事化管理的模式,將男孩打造成真正的未來男子漢。”對這樣一個每月收費高達2000元的非全日制的如此嚴厲的管教方式的託管機構,雖然有褒有貶,但它的成果明顯,名氣越來越大,規模越來越大確是事實。“西點”創辦以來,捱過鞭打的孩子不計其數,但至今沒有一個家長去告過,甚至連一般的抱怨都沒有。

深圳電視臺都市頻道“第一現場”欄目在11月20日左右播出了一則江西關於“問題學生”在一所學校參加“魔鬼訓練”教育變化顯著的消息,幾個小時過後就先後接到80多位學生家長的諮詢電話,紛紛表示要將自己的“問題孩子”送到哪裡去的願望。一則消息竟變成了一則廣告,其現象是發人深省的。

有許多專家認為,打孩子是必要的,但要分怎麼打,孩子犯了錯要讓他懂得是要受懲罰的,該不該打,打幾下,用什麼打,往哪裡打等都要與其商量,要讓他心服口服。

古時的私塾教育,老師專門有一個對學生施行體罰的“戒尺”,稍有不遜就戒尺伺候,造就了一大批人才,凡是能在私塾堅持學習的大多謀了個一官半職,吃閒飯的很少……

我們不相信簡單粗暴的方式會替代豐富多彩的教育手段,但我們更不相信一個沒有嚴格約束的孩子會成才。“嚴師出高徒”“棒下出孝子”這些自古就有的教育名言之所以能流傳至今,就是因為它道出了教育的基本內核,那就是要“嚴”,只有嚴才能出人才。

教育的對象是學生,可是目前大多數約束的條文卻是教育者——教師,對教師有“法”而對教育的對象——學生卻無“法”甚至是有法也等於無法,這不得不叫人深思。

我們渴望出臺行之有效的制約學生的“法”,保護教育之人——教師的“法”,讓教育更加有實效,讓教師更加有尊嚴、地位和權利!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石家莊市第二中學校長邵喜珍訴說了當前教師的無奈和焦慮:由於片面強調賞識、尊重、以人為本的教育,導致了社會、學校、家庭對孩子形成一種畸形的保護,學生犯了錯誤老師現在根本就不敢管。她認為,作為教育的藝術,教育懲戒更是一種博大的愛。

教育要“另闢蹊徑”,雖然現在打破應試教育一統天下的局面是不符合國情的,但嘗試與其並存的教育體制又是十分必要的。“素質教育”之所以落不到實處,就是因為目前還沒有找到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過渡體制或替代辦法。國家嘗試在每個縣區都要辦幾所以“行為教育”為訓練重點的“行為訓練+基礎文化”的學校,與“應試教育”為訓練重點的“應試訓練+行為訓練”的學校並存,從初一就開始分流,也許是個好辦法。

面對越來越多的“問題學生”,教育你該怎麼辦? 已是我們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教育決策部門應該深入思考快做決定的時候了!

(摘自《心與教育的對話》,作者武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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