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17年10月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10月,司法部出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和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两项重大制度,并积极推进改革举措落地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刑事辩护制度已有长足的实践与发展,我国律师的人数至今已发展到三十多万人。总体上,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辩护率很低,这和我国的刑事法律普及率、当事人法律意识和基层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需要办案经费,且支出较大;同时,官本位的思想在传统社会条件下认为律师的权利地位是很低的,再加上部分错案的社会影响,形成所谓的“刑辩律师无用论”的不良认识。因此,刑事案件的参与风险大,律师参与积极性与参与度都比较低,事实上造成辩护权的空转。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加大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着力解决与扭转过去刑事案件辩护率不高、冤假错案频发等司法问题,以求提升刑事司法的程序正义和庭审中控辩权利的制衡。通过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所有的刑事案件,包括简易案件、速裁程序案件、普通程序的案件,没有辩护人的,全部通过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都能获得法律帮助和律师辩护,实现对人权的重要保障。在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大幅提升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国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深入推行法律援助制度是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手段,但因为是援助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存在的一些问题:

1、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接辩护案件的部分援助律师,往往因各种原因存在敷衍了事、 “走过场”的情况,导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

律师服务是有对价的,部分法律援助律师难免在刑事案件中考虑时间成本与委托人压力,在代理期间有没有去会见、阅卷效果、寻找对被援助人有利的辩护点、审判时的发问与质证,辩护词等等方面就会良莠不齐。

2、部分承办法官因出庭律师是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师,潜意识就认为辩护律师应该和他是一样的庭审诉求,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是追究被告人有罪的司法角色,法官就随意掌控庭审节奏,随意打断律师发言,庭审中辩护律师念念辩护词完事,不能真正实现对被告人的有效辩护。

3、出席庭审的公诉人,可能因提前知道案件的辩护律师是法援中心指派的律师,主观认为辩护律师就是完成指派任务而来,就有可能不会认真的准备开庭与控诉材料,会认为有法律援助律师的庭审就是一个走过场形式的开庭,加上检法的司法关系,不能真正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效果。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并办理过多起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律师,在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中深切感受到被告人及其家属的热切期待与对公平公正的极大渴望。

我认为刑事辩护全覆盖,彰显社会进步与司法公平,与国际司法制度接轨,切实在司法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人权与辩护权。但能否真正让被援助人感受到有效辩护,是实践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如何促进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面覆盖后真正做到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作为参与实践的援助律师思考以下几点建议:

1、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不只是要提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率,解决律师参与辩护“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律师参与辩护“质”的问题,要多方面调动律师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积极性,保障他们确实在刑事辩护中发挥积极作用。

2、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准入机制应该完善。据了解,部分律师刚取得执业资格或者根本就没有做过刑事案件,基于某些因素加入到刑事案件援助律师队伍,他们根本没有刑事辩护经验,哪来对被援助人的有效辩护?建议在确定辩护律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设立刑事辩护律师库,由法律援助机构随机选取,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3、加强对入库律师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以及刑事辩护的专业培训,以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辩护水平,真正发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的任务和使命。

4、完善援助律师的评价监督机制。对入库律师设立准入、考核和退出标准,加快健全与法院、检察院联络沟通制度,对参与“全覆盖试点办法”的出庭辩护律师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为实现“办法”的司法目标设立动态的刑事辩护律师库。

5、加大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是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举措,势必对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参与人的权利产生深远影响,也是有效杜绝产生冤假错案的有效途径,应该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共识,促进法治建设和辩护律师队伍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首批实践律师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践中的几点思考,希望好的司法制度与改革措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体制改革与完善中的积极作用,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律师事业中,为司法正义贡献一份援助律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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