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检察院:转变检察方式 服务创新发展

为生动展示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深入报道全市基层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生民利、促进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突出成绩和工作亮点,郑州市检察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郑州市检察机关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

系列活动之五

高新区检察院

转变创新检察方式 服务辖区创新发展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创新”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中国未来转变发展方式的新动能,是提升经济质量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推动力。

作为国家战略规划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郑州高新区承载着“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引领转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转变创新检察职能、服务辖区创新发展也成为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首要任务。近两年来,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结合辖区党委管委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新的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创新发展、保护创新成果,为服务和保障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郑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自贸区建设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新区检察院:转变检察方式 服务创新发展

与辖区企业开展检企共建,王伟检察长与冯真理副总经理签署协议书

转变服务理念

保护和激发自主创新活力

高新区检察院积极维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为强化科技人才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该院依法对人才开发培养等过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诉讼监督,妥善把握创新人才流动中民商事争议与侵犯商业秘密等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创新人才运用专业技术合法劳动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创造人才交流的宽松环境。

眼下,许多新兴产业正处于转型期。高新区检察院专门制定相关措施为这些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现代物流、物联网、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犯罪,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问题研究,为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在招投标、劳务用工、新产品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定向法律帮助。

高新区检察院:转变检察方式 服务创新发展

到中电投燃气发电公司进行职务预防讲座

健全检察环节对自主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尊重自主创新规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摒弃单纯的刑法惩治思维,注重研究形成损失的主客观因素,区分两类不同性质。保护自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做到“三个正确区分”:正确区分权力寻租与智力收益的界限;正确区分科技人员个人的知识产权收益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创办领办联办科技型企业取得的合法薪酬或股权分红,与贪污、受贿的界限;正确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大胆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式,与钻法律政策空子,搞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界限。

转变服务方式

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活动有序开展

围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定位,高新区检察院立足服务自主创新,相继出台《服务保障辖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意见》、《服务开发区建设促进郑州都市区发展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加快自主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十四条意见》等文件,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责和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解决企业发展中需要检察机关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时更加重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自主创新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对大型国企及非公有制企业、双创型小微企业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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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信息技术中心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突出对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将服务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服务大局新的着力点,出台《保障和服务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着重加大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原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指挥中心人员许某,以办理环评验收手续为由,向永和制药索要钱财。该院接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办,最终,许某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创新涉企服务便民措施,定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分办结”、“批量查询”,为需频繁开具查询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与高新区管委联合发文简化查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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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辖区企业发放服务卡

突出对“双创”型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郑州高新区作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平台,凭借“创客空间”孵化了众多以创意、信息服务产业为主的“双创”型小微企业。针对“双创”型小微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高新区检察院全力推行“三零”服务,为“双创”型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平等司法保障。

一是“零距离”定点介入。成立“服务‘双创’型小微企业领导小组”,通过服务热线与企业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邀请“双创”型小微企业负责人到共建单位参观、学习,汲取经验。近年来,该院已主动上门走访企业41次,座谈55次,发放联系卡300余张,邀请参观院警示教育基地200余人次,该活动被多家企业推荐为最有帮助的服务举措。

二是“零时差”便捷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运用“互联网+”,打造指尖上的便捷服务。在微信、门户网站上开辟服务企业信息库专栏,将服务企业信息及措施归类整理,方便企业查询。并在863软件园、大学科技园等试点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时定点现场办公,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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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辖区内的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站

三是“零死角”法律保障。针对“双创”型小微企业在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类犯罪实行主诉官承办、“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把证据标准,实现快捕快诉,将刑事诉讼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在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保护的同时,民行部门主动拓展监督渠道增强保护力度,预防部门研究“双创”型小微企业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对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两年来,共向相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43份。

突出对自主创新活动中的犯罪预防。加强与科技管理、财政等部门衔接,利用政务公开渠道,收集和分析科研项目、资金信息数据,并针对自主创新活动中的犯罪特点、规律,综合运用预防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促进相关单位及部门完善内部管理、监管机制。其中撰写的《杨政等13人挪用公款案分析》被评为全省“十佳”案例分析。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开展对金融系统、机关企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5次,受教群众1500余人。开展辖区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入开展“五进”送法和“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在高新区五个办事处、两个企业园区试行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方式,摸清服务需求,定制服务方案;连续两年在辖区开展5场大型宣讲,覆盖五个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村民代表3000余人,有效加强对辖区内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知法守法、廉政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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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到园区开展法律服务讲座

转变服务重点

着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近年来,郑州高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位居全省第一,仅去年的申报量就突破1万件,人均发明专利超过90件。因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成为高新区检察院服务辖区大局工作的首要重任。

高新区检察院:转变检察方式 服务创新发展

单位业务骨干定期到园区法律服务站进行现场办公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

高新区检察院不断加大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适用研究。去年办理的何某、陈某侵犯著作权罪案,何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刷盗版图书17000余册,最终何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监督机制。重点监督纠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不当等问题;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于认定罪与非罪错误或者量刑畸轻畸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依法提起抗诉;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股权转化、收益分配纠纷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监督力度,平等保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去年5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于辖区某公司附近仓库内,发现存放《商经法授课提纲》、《历年考研英语真题解析及复习思路(试卷版)》等出版物4万余册,该出版物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均属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未属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于去年8月初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分局,但公安分局一直未立案,8月底郑州高新区检察院随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后该案被移送市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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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辖区园区,为小微企业开展普法讲座

加强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衔接协作,与辖区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会签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相关文件,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发现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罪行轻微相对不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将侵权行为信息移送有关部门纳入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同时开展关于知识产权普法宣讲活动,近两年,共走进企业开展知识宣讲十余次。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今后,高新区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拉高新坐标,制定新措施,实现新突破,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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