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儲罐(區)和堆場的消防用電負荷規定及不同用電負荷要求

一、一級、二級、三級消防用電負荷的要求

1、一級消防用電負荷的要求

根據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GB 50052的要求,一級負荷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且應滿足下列條件: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應同時受到破壞;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除由兩個電源供電外,還應增設應急電源,並嚴禁將其他負荷接入應急供電系統。應急電源可以是獨立於正常電源的發電機組、供電網中獨立於正常電源的專用的饋電線路、蓄電池或乾電池。

滿足下列條件可視為一級消防用電負荷:電源來自兩個不同發電廠;電源來自兩個區域變電站(電壓一般在35KV及以上);電源來自一個區域變電站,另一個設置自備發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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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級消防用電負荷的要求

二級負荷的供電系統,要儘可能採用兩回線路供電。在負荷較小或地區供電條件困難時,二級負荷可以採用一回6KV及以上專用的架空線供電;當採用架空線時,可為一回架空線供電;當採用電纜線路,應採用兩根電纜組成的線路供電,其每根電纜應能承受100%的二級負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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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級消防用電負荷的要求

三級消防供電負荷是建築供電的最基本要求,有條件的建築要儘可能通過設置兩臺終端變壓器來保證建築的消防應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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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築物、儲罐(區)和堆場應按一級消防負荷供電的場所:

1、建築高度大於50m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

2、一類高層民用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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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築物、儲罐(區)和堆場應按二級消防負荷供電的場所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30L/s的廠房(倉庫);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35L/s的可燃材料堆場、可燃氣體儲罐(區)和甲、乙類液體儲罐(區);

3、糧食倉庫及糧食筒倉;

4、二類高層民用建築;

5、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場,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商店和展覽建築,省(市)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電信和財貿金融建築,室外消防用水量大於25L/s的其他公共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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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築物、儲罐(區)和堆場應按三級消防負荷供電的場所

除上文第二和第三條外的建築物、儲罐(區)和堆場等的消防用電,可按三級負荷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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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備發電設備啟動及供電時間要求

消防用電按一、二級負荷供電的建築,當採用自備發電設備作備用電源時,自備發電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啟動裝置。當採用自動啟動方式時,應能保證在30s內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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