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筆,隴川這塊的新聞報導單條獎金高達6000元

隴川縣2018年脫貧攻堅和黨建工作新聞宣傳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條 總則

為進一步整合外宣資源,強化對外宣傳,凝聚合力,努力構建更全方位、更多角度、更高層次、更廣範圍的隴川大外宣格局,不斷擴大隴川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建設幸福美好新隴川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範圍

新聞報道獎勵範圍為:縣內外作者採寫被《人民日報》、《雲南日報》、《德宏團結報》、人民網、中國網、新華網、雲南網、德宏網、德宏州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德宏網、隴川網及其所屬的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中央、省、州廣播電臺採用的新聞稿件。

第三條 獎勵標準

(一)報刊新聞和網絡新聞稿件

1.《人民日報》採用的稿件,普通稿每條獎勵1500元,重點稿(評論、論文、約稿)每條獎勵4000元,頭版稿每條獎勵6000元。

2.《雲南日報》採用的稿件,普通稿每條獎勵300元,重點稿(評論、論文、約稿)每條獎勵800元,頭版稿每條獎勵1000元,頭版頭條稿每條獎勵 4000元。專版為單篇且由一人單獨完成的,獎金全額兌給該撰稿人;專版為單篇由多人合寫的實行一稿一獎,獎金分配由合作者自行商定,專版插圖按每幅100元兌給圖片拍攝者。

3.《德宏團結報》採用的稿件,簡訊每條20元,普通稿(通訊稿)及圖片新聞每條獎勵200元,重點稿(評論、論文、約稿)每條獎勵300元、頭版頭條稿每條獎勵800元。系列報道每集獎勵400元,專版為單篇且由一人單獨完成的,獎金全額兌給該撰稿人,專版為單篇由多人合寫的實行一稿一獎,獎金分配由合作者自行商定;專版由多篇新聞散稿組成的,獎金對應參照以上新聞文體的兌獎標準分別兌給撰稿人;專版插圖按每幅100元兌給圖片拍攝者。

4.被人民網、中國網、新華網、雲南網採用的稿件,不分版面每條獎勵300元;被德宏網、德宏州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採用的稿件,不分版面每條獎勵150元。

5.被隴川網和“目瑙縱歌之鄉隴川”官方微信公眾號採用的稿件,每條獎勵50元。

(二)廣播新聞稿件

非廣電系統人員採寫的廣播新聞稿不分欄目,按頭條和非頭條兌獎: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採用的,頭條每條獎勵600元,非頭條每條獎勵260元;被雲南人民廣播電臺採用的,頭條每條獎勵200元,非頭條每條獎勵80元;被德宏人民廣播電臺採用的,頭條每條獎勵50元,非頭條每條獎勵20元。

(三)電視新聞稿件

1.被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世界傳媒研究中心、中國國際影視文化協會、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評選為一等獎的作品獎勵5000元,二等獎作品獎勵4000元,三等獎作品獎勵3000元。

2. 被雲南省廣播電視局、雲南省廣播電視協會評選為一等獎的作品獎勵3000元,二等獎的作品獎勵2000元,三等獎的作品獎勵1000元。

3.被德宏州廣播電視協會、德宏州廣播電視學會評選為一等獎的作品獎勵2000元,二等獎的作品獎勵1000元,三等獎的作品獎勵500元。

第四條 兌獎依據及申報辦法

(一)報刊稿件兌獎,以縣委宣傳部外宣辦登記的稿件採用情況綜合作者在兌獎時限內提供的兌獎申報材料和報刊複印件(稿件底稿和網絡轉載稿不作為兌獎依據)為兌獎依據。

(二)廣播、電視新聞稿件兌獎,以電臺和電視臺發給作者的用稿明信片原件為兌獎依據。

(三)隴川網、隴川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和“目瑙縱歌之鄉隴川”官方微信公眾號稿件兌獎,以縣委宣傳部外宣辦登記的稿件採用情況綜合作者在兌獎時限內提供的兌獎申報材料為兌獎依據。

(四)報送新聞兌獎申報材料時,務必寫清作者姓名、單位、移動電話、用稿標題、媒體名稱、用稿日期及所在版面等情況,並同時提供相關用稿依據,每月到隴川縣委宣傳部複核後填寫《獎勵登記表》並辦理獎勵兌現手續,跨年視為自行放棄兌獎。凡未規範填寫兌獎申報表冊和不提供兌獎用稿依據的,不予兌獎。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除取消兌獎資格外給予通報批評。

第五條 附 則

(一)本辦法所指新聞稿件主要包括消息、通訊、評論、論文。詩歌、散文、小說等原則上不給予獎勵。內容僅限脫貧攻堅和黨建工作。

(二)本辦法暫不對被縣級媒體採用的會議類新聞稿件給予獎勵。

(三)本辦法所指新聞稿件類型主要包括文字類、圖片類、音頻類和視頻類。

(四)新聞稿件要求為原創,嚴禁抄襲和剽竊,對由疑問的稿件由縣委宣傳部負責核實。

(五)獎勵按篇(幅)數計算,一稿多用的,按其最高級採用媒體級別獎金計獎,不累計計數。

(六)本獎勵辦法自2018年6月起試行,試行時間為三個月。

(七)本辦法由縣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電話:7176467 微信:1384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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