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挑剔了那麼久,哪能那麼容易就講究?

我很小的時候,看過張潔的一篇文章,《愛,是不能忘記的》。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並不知道張潔是誰,她是一位女作家,獲得的最多的獎項就是茅盾文學獎,最知名的作品估計就是被搬上熒評的那本《世界上最疼我的那個人去了》。張潔在30歲那年,有一個在當時人看來都無可挑剔的男人跟她求婚,可是她卻輾轉糾結許久。30歲,哪怕在現在都是剩女,更何況是共和國剛成立30年的那個時代。因為在她看來,託付終身是要明確地知道自己能接受什麼,不能接受什麼,絕不是為了妥協世俗,遷就年齡。這篇文章可以說影響了我的整個年少時光,哪怕偶有懷疑,也告訴自己 —— 愛,是不能忘記的。


我身邊有許多這樣的朋友,她們大多優秀,最起碼在世人的同齡人當中是那種中上游的女人代表。漂亮、時尚、有不錯的教養和學識,有著還算體面的工作和健康的生活作息。她們珍惜緣分,也認真對待自己的每一段感情,可是結果總是差強人意。

A是我身邊朋友當中最美的女孩了,身為女人,我偶爾看著她也會恍惚,會忍不住的欣賞。她約會了某一位男士一年有餘,期間我見過她的這位男友兩次。

是的,我們挑剔,他小氣,嫌棄他的斤斤計較,不夠果敢幹脆和誠心;他猶豫,嫌棄他的性格唯唯諾諾;他穿著不夠清爽乾淨,嫌棄他的生活習慣;他不夠知識博學,嫌棄他的胸無點墨。可能在外人看來的某一件用不上在意的某件小事,都足以讓我們對這個男人失望到不願意再有交往。

其實,我們挑剔的並不是小事,我們只是不夠喜歡、不夠心動、不夠包容、不能將就。

都挑剔了那麼久,哪那麼容易就去將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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