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島」開發政策放開 是圓夢島主還是另有乾坤?

(邁點專欄作者 谷安迪)7月4日,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公佈了《海南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辦法明確單位或個人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應向省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書、具體方案和項目論證報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最高期限,參照海域使用權的有關規定執行:養殖用島十五年;旅遊、娛樂用島二十五年;鹽業、礦業用島三十年;公益事業用島四十年;港口、修造船廠等建設工程用島五十年。

事實上,早在2011年4月,國家海洋局曾聯合沿海有關省、自治區海洋廳(局)召開新聞公佈會,向社會公佈我國第一批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名錄,涉及8省區176個海島,單位和個人均可有償申請當“島主”。

“无人岛”开发政策放开 是圆梦岛主还是另有乾坤?

問題1:當看到這則新聞,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無人島可申請開發,莫非夢想中如“黃藥師”般擁有自己的“桃花島”真的好夢已近?也許,這是很多人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反應。

不過,當“劇情化”的熱度冷卻下來,仔細想想這件事情的具體操作性和前景,則似乎一切遠不像想想的這麼簡單。

但是,無論如何,“無人島”政策頒佈,既是國家海洋戰略一大創新之舉,又是開闢了大旅遊業的一個前所未及的新空間,終歸是件可喜可賀又可琢磨的好事。

問題2:從行業的角度,解讀這則政策對於行業的影響?

從行業的角度來看,“無人島”開發的政策放開,或許會給已經相對白熱化的旅遊開發風潮和資源集聚找到一個意想不到“旁門”,出了這個旁門,會覓得一片雖然充滿不確定性,但又很容易獲得差異化競爭力的處女地,對於很多企業來說,如此的吸引力和不確定性配比,總是值得一試的。

縱觀旅遊行業的發展大勢,千禧一代上位,Z世代崛起,“逃離常規”與“創造足夠另類的生活體驗”已經基本上是未來不爭的“需求主旋律”。然而,陸地上的事情,即便再絞盡腦汁,也逃不開陸地上的常規和侷限。但是海島似乎有些不同,海島先天帶有“逃離基因”,本身具備“另類特徵”,如果在這本就稀有的空間資源中去打造高度差異化的旅遊產品,縱使建設成本不低,但事半功倍的“產品體驗效果”還是真切可期的。想想馬爾代夫的火熱,很多都源自海島的先天基因。

同時,對於一些超大型的旅業集團來說,將大陸與海島結合又很可能成為一種新的玩法。對於很多百億千億及的項目而言,多開發一兩個海島並不是遙不可及的投入,但是如果能從“岸基” 真正串聯上“海基”,則產品體驗的創新便可擁有更多的可能性。未來海基與岸基相結合的深度度假產品,值得我們期待。

但是,也都不要高興的太早。任何商業嘗試都不能懼怕風險,但又必須管理好風險。旅遊娛樂用島二十五年開發期,且有“嚴格卻又尚不具體”的環境保護等限制。嚴格不怕,不具體很可怕,這是每位“準島主”三思而後行的關鍵焦點。大概五六年前,筆者有一個畢業於清華的好朋友一直在做某歐洲軸承生產集團的“環境審計”工作,那時候還一直不太明白他們為公司所創造的價值何在。直到去年,當津京冀地區正式啟動“最強環保措施”時,筆者才懂得,原來持續的環境保護評估和管理其實會事關企業的生死存亡。

因此,對有意成為“島主”的開發者來說,拋開以往粗放式的“墾荒者”心態,建立專業而嚴格的環保測評及管理機制,在國家相關管理框架尚不詳盡的情況下將環境影響做到“符合世界同期標準”,這或許是避免在政策完善時慘遭一刀切的“護身大法”。回顧洱海邊的民宿,津京冀的工業,這個工作不可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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